以清理村集体“三资”为切入口,纠治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城中村蝶变
2024年10月1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观察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刊发文章《以清理村集体“三资”为切入口,纠治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城中村蝶变》。全文如下:
以清理村集体“三资”为切入口,纠治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城中村蝶变
山东省新泰市纪委监委在查办东周村案件过程中,从村集体“三资”清理入手,对群众关切的抢占回迁房及村干部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问题展开调查,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图为近日,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前往汶南镇经管站查阅调取东周村账目资料。王琛 摄
右图为近日,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前往东周村工程现场了解项目建设有关情况。燕云萍 摄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坚持向基层延伸,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城中村位置特殊、资金密集、资源富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加速推进,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汶南镇的东周村,迎来村庄拆迁和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多、资金量大。利益驱使下,有的人妄图依靠村集体资源敛财,甚至出现部分村干部和村民以工程款纠纷名义抢占回迁房事件。
按照山东省委、泰安市委有关部署,新泰市委将东周村列为“软弱涣散”村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从清理村集体“三资”入手,坚持部门协同,巡审联动,摸清底子;新泰市纪委监委牵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同步进驻、深挖彻查,先后查处该村四届村“两委”班子8名村干部,并向汶南镇党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刮骨疗毒、系统施治,东周村实现由乱到治的蝶变。
村庄在征地拆迁和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发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东周村地处城郊,三面繁华,唯有南面未开发,是城市开发重点村。一间临时搭建的彩钢板房,是东周村村委会在拆迁中的办公场所。
时任汶南镇党委书记陈涛说,东周村各姓氏家族原本就有矛盾,村庄纳入城市开发重点村后,村里因拆迁补偿、抢夺工程等相互争斗,导致矛盾加剧。
2016年5月,有村民反映,东周村拆迁及占地补偿不公平,个别村干部存在优亲厚友问题。汶南镇抽调力量,组成第一批东周村专项整治工作组,对违规发放拆迁补偿款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
2016年11月,汶南镇组建第二批东周村专项整治工作组,整治村“两委”班子不团结、党支部软弱涣散问题。新上任的村党支部书记保持了工作运转,有村“两委”成员鼓动村民拆台,1年后该同志不再任村党支部书记。
新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田军介绍,村委会内部存在不同宗族的代表,工作不配合,甚至相互拆台、鼓动村民上访,自2011年3月以来先后更换4任村党支部书记。市、镇两级多次组织工作组进驻整治,虽取得一定成效,但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混乱局势下,个别村干部肆意捞取利益,随意分配拆迁补偿,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东周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某英,利用担任拆迁工作组成员、负责核实拆迁户信息和地上附属物的工作便利,抢盖违建房屋,以其表哥名义获得本不应当获得的拆迁补偿及孳息6.4万余元。
拆迁过程中,东周村某村民抢盖违建房屋一处,后被依法拆除,该村民多次向村委会索要房屋补偿款,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齐某臣明知该房屋不符合补偿条件,依然同意给予补偿款7.2万余元。
肆意逐利氛围下,东周村发生抢房事件。
东周村附近有一家建筑公司,村里回迁楼主体工程均由该公司承建。很多村民在公司打工,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某先、原副书记齐某军、村委会原主任王某成等多名村干部在公司任项目经理。东周村回迁楼主体工程被刘某先、齐某军、王某成等人分包,其他附属工程被齐某臣、王某成口头允诺承包给部分村民,未依法签订合同,也未对工程量、工程造价等进行约定。后因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无资金支付工程款。
2012年起,齐某军等村干部以工程款纠纷名义,肆意将一期、二期工程中数十套回迁楼的房屋、车库、储藏室占为己有,悉数变卖。三期工程无法顺利动工,群众拆迁多年迟迟住不上新房,村集体每年支付拆迁户租房费高达600余万元,群众反映强烈。
以“三资”清理为切入口,撬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开展
2022年4月,新泰市委成立由市纪委监委、巡察、组织、公安、审计等组成的新一批东周村专项整治工作组。市委书记宋鸿鹏主持召开工作部署会暨整治推进会,明确提出“决心要一次性下足,彻底治,治彻底,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一场全方位、系统性、蹲点式整治深入展开。
“工作组坚持以村集体‘三资’清理为切入口,全面摸清东周村家底,撬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开展。”新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公鲁华说,造成东周村多年混乱的原因在于,征地拆迁过程中,村干部肆意妄为,以权谋私,村民利益得不到保障,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不彻底纠治村集体“三资”乱象,东周村的问题就难以得到根本解决。
工作组从核查村级账目入手,梳理村级财务账簿和凭证,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村级项目工程、账目进行审计;对全村常住村民逐户走访,开展个别谈话,设立监督举报箱,收集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逐个核查核实,移交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公检法等部门落实查证、闭环处理。
核查发现,2010年至2015年,东周村长达6年处于“无账”状态,未制作村集体账目,未按规定将村集体收支单据纳入镇经管站监督管理,个别村干部在征地拆迁中罔顾纪法、以权谋私、随意分配。
2023年3月,在东周村村民代表大会上,时任主持村“两委”工作的村党支部副书记齐某军被市纪委监委带走并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前期,齐某军话里话外称自己不差钱、没必要贪占村集体便宜。专案组梳理齐某军及其关联人员银行账户发现端倪。2021年11月,某开发商将400万元拆迁款打入东周村集体公户。次日,拆迁款被转账返还给开发商,且资金往来未被入账。后开发商将拆迁款转至某建筑公司,最终流向齐某军堂哥个人账户。专案组绘制资金流向图,对相关人员展开询问,发现齐某军利用分管村集体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在经手地面附着物补偿款发放过程中,将开发商支付给村集体的400万元补偿款中的88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及承揽工程支出。
在掌握齐某军涉嫌侵占挪用资金问题后,专案组锁定其在抢占回迁房事件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经查,2009年至2014年,齐某军承建东周村一期、二期回迁楼部分工程,在工程款支付不及时情况下,擅自抢占49套回迁房和5个车库抵顶个人承揽工程款,多占村集体房屋价值133.5万元。齐某军还通过虚列工程项目非法侵占集体资金36万余元。
经过调查,专案组查清了齐某军、刘某先、齐某臣、王某成等人以工程款纠纷名义抢占回迁房,占有东周村回迁房246套、车库34个,总价值7400余万元的事实。齐某军、王某成等人受到党纪处分和法律制裁,刘某先、齐某臣等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公鲁华说,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组从村集体“三资”清理入手,重点对群众关切的抢占回迁房及村干部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问题展开调查,并引入第三方审计,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破解了东周村清了乱、乱了清的困局。
从薄弱村居入手,一个难点一个难点攻克,连线成面推动清廉村居建设
2022年,泰安市全面推行清廉村居建设,市纪委监委提出“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通过“示范引领、薄弱转化抓两头,分类分批、梯次提升带中间”有序推进。
“推进过程中,我们发现必须进一步聚焦短板,从抓强村带弱村到抓弱村促转化。”泰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程远军介绍,泰安连续3年共计选取238个群众反映强烈、信访问题突出的薄弱村居,将其划分为城中村、负债村、“三资”难清理村等类型,一个难点一个难点攻克,连线成面推动清廉村居建设。
东周村作为城中村典型,经历了从软弱涣散到凝心聚力的蝶变。
“案件的查处暴露出你单位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等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2023年7月,新泰市纪委监委向汶南镇党委制发关于东周村“两委”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纪检监察建议,直指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软弱涣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督促其从严压实主体责任、选优配齐村级班子、全面筑牢拒腐堤坝、系统规范权力运行。
汶南镇党委坚持从压实主体责任、夯实基层组织、强化纪律约束、健全制度机制等方面同步发力,强化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组织在全镇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广泛征求意见,按程序调整充实东周村“两委”班子;围绕东周村相关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三重一大”、“三务公开”、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等制度,加强对村集体“三资”、重点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监督。
经过案件查办和以案促改,东周村恢复稳定、正常运转,新班子务实公正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渐渐赢得村民信任。村“两委”规范村级重大工程征地拆迁程序,统一制定补偿标准,核算补偿款项,将各类补偿补助款项一一打卡支付到户;规范村级账目、往来收支,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制度,提高村集体“三资”管理透明度;对抢占回迁房、账目不清等问题持续整改。目前,相关账目问题已全部理顺,对前期部分村干部及村民多抢占的房屋按照当时市场价格进行价值评估,责令退款,三期回迁楼正在建设,预计明年底村民开始入住。
“回迁楼动工了,房子的事有了着落,我们心里也踏实了,生活一定越过越好。”东周村村民刘东说,眼下,夫妻俩在回迁楼工地旁开了一家早餐店,一年下来收入20多万元。
纪检监察机关对东周村等案件暴露的体制机制问题进行梳理,督促相关部门堵塞漏洞、健全机制、优化治理,努力实现从发现“一个问题”到整改“一类问题”。
案件显示,有的镇级经管部门开展村级财务监管,主要对村会计上报的财务凭证进行审核,深层次监督不足;个别地方走马观花式审核监管,客观上助长了坐收坐支、白条入账、公款私存等问题。
泰安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题调研,向市委呈送调研报告,建议聚焦强化经管职能,督促农业农村、编办等部门围绕贯通市县乡经管体制、完善基层经管部门人员力量配备和正向激励等方面,进一步建章立制,明确具体措施,确保全市经管力量有力增强。市农业农村局配齐配强经管部门力量,优化完善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机制,加大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监督检查力度,管好村级“钱袋子”、守牢集体“家底子”。
城中村相关案件表现为村居干部罔顾纪法、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根子在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失管失控。泰安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人员履职行为规范等制度,提升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新泰市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市村集体“三资”开展地毯式清理,梳理合同4.03万份,纠正不合理、问题合同9101份,清出厂房、商铺等资产29.74万平方米,耕地、山林等资源2.91万亩,增加村集体收入8000.18万元。(韩亚栋)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szzx/202410/t20241014_116987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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