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71192元,一分不少!
发布时间:2024-10-11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71192元,一分不少,我们的辛苦钱终于收到了……”赵某某等人向办案检察官高兴地分享收款截图。近日,陇西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通过运用“支持起诉+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历时一年的纠纷圆满画上句号。
据悉,2023年6月,赵某某、樊某等4人在丁某承包的工地从事木工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口头约定按照30元㎡计算工钱,工程完工后将一次性支付全部工资。同年10月,工程完工后双方结算,丁某仅向赵某某等4人支付了一小部分工资,剩余的71192元经4人多次催讨未果。
“我从宣传册上了解到检察机关有支持起诉的职能,便想申请着试试看。”今年8月30日,赵某某和樊某到陇西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受理案件后,我们通过询问赵某某和樊某后,发现赵某某和樊某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且除二人之外,还有另外两名农民工被欠薪的情况,遂‘一对一’详细统计了当事人基本信息和被欠金额,并结合另外两名农民工仍在外地务工,返程维权困难等实际情况,决定将案件合并处理,减轻当事人诉累。”办案检察官介绍,同时,该院积极调取对工条、发放工资记录、微信聊天截图等证据材料,并依据查明的欠薪事实,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起诉不是目的,化解矛盾才是真成效,该案事实清楚,被告对拖欠劳务费事实也无异议,只因暂时陷入经济困境,才拖延支付,且双方当事人系同乡,原本关系良好,案件有一定的调解基础。”办案检察官介绍,该院多次联合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从法、理、情的角度向其释法说理,阐明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
最终,在法检两院的共同努力下,丁某一次性付清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71192元,赵某某等四人收到欠薪后第一时间撤诉,双方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3/352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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