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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 | 生态县再次迎来最美秋色

发布时间:2024-10-11 来源: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日报2024年9月26日 第05版△


  

  松花湖流经蛟河域内,与拉法山山水一色、交相辉映。

  

  

  今年9月,蛟河市检察院检察官走进生态环境补植复绿公益林,与护林员交流补种树木生长情况。

  

  

  今年6月26日,蛟河市检察院检察官姜辉在一场非法捕捞案件集中公开听证会上,宣读对李某等7人的不起诉决定。

  

  

  今年9月,蛟河市检察院检察官走进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向游客讲解森林资源保护相关知识。


  入秋后的吉林大地,秋意渐浓,枝头的枫叶已露出些许红意。刚刚接受完记者采访的吉林省蛟河市检察院检察官孙钰回到办公室,简单收拾一下办公桌,便拎起包准备下乡了。她指着窗外微红的枫叶说:“蛟河的旅游旺季快到了,这段时间我们得集中下去走,对补植复绿的情况‘回头看’。蛟河的旅游资源太珍贵了,一点都不能破坏。”

  

  蛟河市位于吉林省中东部,独特的地理位置塑造了锦绣如缎松花湖、秋满金黄红叶谷、奇峰险峻拉法山等自然美景,这个以生态著称的县级市成了网红旅游打卡地,蛟河红叶曾三次被《中国国家地理》评为“中国十大最美秋色”。

  

  “美丽风景的背后是一份检察之力的支撑,蛟河市检察院以高效履职守护文旅平安,为蛟河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检察保障,让蛟河大地叶更红、水更清、游客体验更好。”蛟河市文旅局局长孟寒冰说。

  留住美景:守护红叶碧水生态画廊

  

  


  

  

  好风景源于好生态,一幅山水相宜的壮美画卷,离不开和谐共生的山、林、草、水。为保护好生态美景,蛟河市检察院以办案为抓手,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

  

  2022年5月,该院通过“天地空一体化”公益诉讼辅助办案平台发现,农民刘大成(化名)在一片退耕还林地上种起了玉米。经多次线上、线下取证确认,刘大成非法开垦的退耕还林地权属为国有林,非法开垦面积达3万多平方米。

  

  孙钰对刘大成进行释法说理,帮他转变观念、认清错误,使其自愿接受惩罚、弥补过错。最终,刘大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同时承担相应的补植复绿责任。然而,2023年4月,检察机关在对受损地块开展“回头看”时,发现刘大成并没有履行补种责任。问题的搁置并非刘大成有意拖延,而是根据最新政策,部分涉案地块性质已发生改变。

  

  蛟河市检察院认为,生态复绿是根本,不能让大美生态受到任何理由的损害。今年4月,该院根据生态受损的实际,联合法院、林业部门,在国有林场设立“生态环境补植复绿公益林”地块,督促刘大成以同等面积完成补植复绿。就这样,刘大成从森林“破坏者”变成了生态“保护者”。

  

  在此基础上,该院探索出了“公益保护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办案模式,通过林业生态修复保护、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近年来,该院监督辖区内国有林场补植复绿树木70余万株、恢复生态植被43.12公顷,为推动形成青山环抱的生态美景贡献了一份检察力量。

  

  青山如黛,白水绕绕。在中国式浪漫中,山与水始终相连。吉林松花湖三分之二水域位于蛟河境内,湖岸线由东向西绵延450公里,流经5个乡镇街41个村。每到夏秋季节,松花湖沿岸度假村的生意就红火起来,然而,旅游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挑战。

  

  2022年国庆节期间,有游客向蛟河市检察院反映,称松花湖上漂浮着垃圾、废弃物等,部分水域还有异味,入住沿岸度假村的游客不得不紧闭门窗,原本美妙的旅游体验被大大降级。

  

  “游客反映的问题不仅涉及到生态公益保护,也关系到旅游业能否持续发展,国庆节期间正是游客量大、红叶正艳的时候,只有尽快解决问题,才能减少影响,让游人重新融入自然山水中。”蛟河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海峰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谈道。

  

  为将河流污染对旅游业影响降到最低,蛟河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将情况向上级检察院报告,在吉林市检察院部署下,市、县两级检察院赴松花湖流经蛟河的23条支流现场调查,针对23条河流被污染的不同情况,研究制定“一河一策”的治理方案,并确定游客较多的扇子沟河、小松江河等流域为治理试点,先行拦截垃圾污染物。

  

  为推动区域治理,蛟河市检察院联系市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等11家单位召开磋商会议。会后,市河长办出台了《关于集中打好松花湖湖面污染物防治攻坚战的通知》,进一步厘清各单位、各乡镇责任,避免因湖水流动造成垃圾迁移。

  

  在多方努力下,不到一个月时间,湖水污染问题得到遏制。为确保常治长效,检察机关还与各部门、各单位建立了常态化治理机制,确定每年旅游高峰期固定开展攻坚行动,确保湖面清洁。通过持续的河长负责、部门共治和社会参与的共同行动,两年来沿岸废弃物1.25吨得以清理,湖面废弃物和白色垃圾2000余立方米得以打捞清运。松花湖水域重现了水映山川、湖光山色的生态美景。

  吃着放心:呵护舌尖上的生态安全

  

  


  

  

  在蛟河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老爷岭风景区和红叶谷附近,有一段山中国道(302国道),沿途可见近百家“庆岭活鱼”餐馆。每逢旅游旺季,“庆岭活鱼”是餐桌上不可或缺的一道美食。“庆岭活鱼”以肥美味鲜而著称,这道佳肴被列入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许多外地游客慕名而来。

  

  庆岭一家山庄的张厨师告诉记者,“庆岭活鱼”好吃的秘诀在于当地水质好、食材新鲜。他说,这些年政府对松花江流域的环境保护力度大,水质不断改善,这一带水域成为鲤鱼、鲢鱼、胖头鱼等鱼类高品质的生活家园,也是“庆岭活鱼”口味鲜美、赢得口碑的重要基础。

  

  然而,这样一道舌尖上的美味,成了不法之徒的觊觎之地。

  

  “正宗的‘庆岭活鱼’,有需要的私信我,确保味道鲜美,吃一口记一辈子。”今年6月,喜欢刷短视频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小李发现,一些IP归属地为蛟河的短视频博主,在网络平台发布使用电鱼器等禁用工具非法捕捞“庆岭活鱼”,并对外出售的视频。

  

  小李立即将线索反映给蛟河市检察院。接到小李举报后,该院主动联合蛟河市公安局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办理19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涉案人员达33人,涉及蛟河市辖区内7个乡镇。

  

  针对非法捕捞案件多发的乡镇村屯,该院还深入到一线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借机释法说理、开展普法宣传。

  

  “捕鱼时释放的电能对渔获物没有选择性,电极产生的扩散电流会导致所触及的各类水生动物、生物受损或死亡,直接危害到鱼类资源。”

  

  “没被电死、暂时昏厥而侥幸逃脱的鱼类,其性腺生理功能会遭受不同程度损伤,极易导致不育,直接影响其种群繁衍。”

  

  “被电击致死的鱼类,流入市场后,不仅干扰当地鱼产品市场秩序,而且口味欠佳。久而久之,‘庆岭活鱼’在消费者心中就会大打折扣。”

  

  …………

  

  前不久在永兴村召开的一场听证会上,该院检察官姜辉耐心细致的讲解,让村民们深刻认识到非法捕捞的危害性:长久下去不仅不利于当地旅游业发展,而且一定会反噬自身利益。

  

  “我非常后悔。以后我不仅自己不会电击捕捞了,还要告诉别人遵法守法。”听证会现场,被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张大爷认罪认罚,而且自愿缴纳生态补偿金用以购买鱼苗,补偿受损生态环境。

  

  该院全面分析19起案件犯罪成因,综合考量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捕捞目的、获利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在提前介入阶段建议公安机关对2名涉案人员予以行政处罚,不予立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对7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23名嫌疑人提出判处缓刑的量刑建议,对3名渔获物较多、贩卖获利较高的嫌疑人提出判处监禁刑的量刑建议。后来,该院集中对26人提起公诉,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为从源头上守护好“水美鱼肥、鱼翔浅底”,每到禁渔期和旅游旺季,该院都会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屯,通过张贴宣传海报、举办法律讲座、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全覆盖式普法,提升群众的举报和防范意识,引领其共同参与到呵护生灵、保护生态的公益事业中,得到当地群众的积极响应。近3年来,全市有120余名群众参与到普法宣传活动中,成为保护生态不可缺少的一支力量。

  玩得安全:旅游区域不能有一丝安全隐患

  

  


  

  

  安全,不仅关乎每一名游客的切身利益,也是当地文旅部门心心念念的头等大事。

  

  2021年7月,蛟河市某镇毗邻国道的一处彩钢房内,某燃气公司3名工作人员在本就拥挤简陋的房间内,放置3个50公斤的大钢瓶和12个13公斤装的小钢瓶。当天卸车后,在对液化石油气罐进行非法操作过程中,造成液化石油气“爆燃”,3人均被不同程度烧伤。

  

  蛟河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经讨论认为,虽然这是一起刑事案件,但液化石油气罐的运输和储存直接影响道路和区域安全,既是旅游安全的潜在威胁,又是危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一大障碍。

  

  为打好“安全”主动仗,在该案刑事审查起诉结束后,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将相关线索移交给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孙钰经梳理发现另外几起类似案件,安全隐患的背后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相关单位监管不力等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潜在风险就难以根除。为此,孙钰和同事将此类案件及分析情况层报上级检察院。在省、市两级检察院支持下,蛟河市检察院成立了专门办案组,进行类案办理。

  

  “液化石油气安全涉及多个监管部门,职责存在交叉。为明晰责任,办案组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召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及企业代表召开联席会议,现场交换意见,最终达成了系统根治的一致意见。”蛟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裴永杰介绍说。

  2023年4月底,根据《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该院向4家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液化石油气倒灌、非法存储等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各单位制定了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对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监管,积极加强运输配送管理,严厉打击使用载货汽车无证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充装行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液化石油气充装要求标准,同时建立完善液化石油气充装安全追溯系统,实现全流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筑牢安全防线。

  

  今年五一节前夕,该院对辖区内多家餐饮、运输企业进行走访,重点对旅游区内的隐患部位开展“回头看”,没有发现任何违法储存、运输液化石油气的行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有了显著提升。

  

  “只要抓住一个隐患点,就一门深入地抓源头,这是我们加强安全隐患治理的一个重要思路。今年以来,我们还由此延伸至旅客的住宿安全、行车安全,以及道路安全、公共区域安全等其他领域,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安全防范措施,推动各个领域安全要求落到实处,为蛟河旅游创造一个安全的内外环境。”蛟河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说。

  

  “2023年至今,蛟河市接待游客量、旅游综合收入均增长60%以上,全年带动群众增收6100万元。这些成绩的背后,有着检察人默默无私的奉献。”蛟河市政协委员窦翠翠既是一名“益心为公”志愿者,也是蛟河文旅安全的倡导者,讲到检察工作时她连连赞叹。在谈到未来愿景时,她说:“怡人的美景需要大家共同呵护,更需要法治守护,希望检察机关通过更加有力的履职,为蛟河旅游事业发展完善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来源:检察日报

  文字:孙峰松、王浩淼、管雪松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gzdt/202409/t20240930_66711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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