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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惩治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人民法院开展了哪些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11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日前,“两高”发布依法严惩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并介绍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处使用禁限用药物、农兽药残留超标等相关犯罪,修订完善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法惩治相关犯罪提供法律保障,取得良好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自2021年6月起,开展为期三年的“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三年来,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共计16070件,其中涉及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的11个品种食用农产品的案件共计1429件,有效惩处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

  2021年12月31日,“两高”修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针对农药、兽药非法添加违法犯罪突出的情况,增加相关规定,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为依法打击此类犯罪提供规范依据。2021年11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还先后修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组织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持续抓好食品相关司法解释的贯彻落实,有效提升全国法院审理食品安全领域案件的审判质效。2023年7月1日,“法答网”正式上线运行,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对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疑难复杂问题的咨询答疑,一大批困扰审判一线的痛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2024年2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面向社会开放,持续发布涉食用农产品刑事参考案例,有效指导审判实践,进一步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记者罗沙、刘硕)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10/t20241008_16670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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