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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光明区:强化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协同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11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周洪国 通讯员杨文成)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检察院举行《深圳市光明区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协同工作办法》会签仪式暨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学术研讨会。《办法》共5章28条,规定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对临界预防未成年人进行五级分类和五级干预。《办法》强调,健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前后贯通的系统衔接机制,有力支撑学校、社区等基层开展矫治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专门教育、专门学校枢纽作用,探索“封闭班+半封闭班+社会班”立体化专门教育体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0/t20241010_6682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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