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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常谈 | 实现“所有的人富裕”

发布时间:2024-10-10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如何使每个人达到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进而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毕生思索的问题。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在新的社会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

  早在1842年,作为青年黑格尔派成员的马克思恩格斯就对普鲁士封建专制王朝的落后性进行了深刻批判。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公开质疑普鲁士封建专制制度的不合理性。他们深入分析当时的社会现状,不断考察阶级社会存在的各种问题,试图寻找属于人类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平等。

  为了表达对“政治、社会上备受压迫的贫苦群众”的深切同情,马克思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中为贫苦群众作了辩护,认为林木占有者的行为是要把捡拾枯枝的劳苦大众“从活生生的道德之树上砍下来,把他们当作枯树抛入犯罪、耻辱和贫困的地狱”。恩格斯则在对英国工人生活状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详尽地描述了无产阶级的悲惨生活,较为全面地论述了无产阶级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不断探索人类解放的道路。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从唯物主义立场出发,鲜明指出“形成这样一个领域,它表明人的完全丧失,并因而只有通过人的完全回复才能回复自己本身”。恩格斯则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深刻批判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不道德、利己”的“可耻”行为,指出他们这种“瓦解一切私人利益只不过替我们这个世纪面临的大转变,即人类与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开辟道路”。

  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未来社会制度消除贫富差距的必然性。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马克思指出“为了使劳动重新把劳动的客观条件当做自己的财产,就必须有另一种制度来取代私人交换制度”,这种制度是由“始终代表全体无产者”利益的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消灭了阶级对立的存在条件,消灭了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的共产主义制度。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进一步补充道,社会主义通过发展社会化生产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

  为了深入论证实现“所有的人富裕”的科学性,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以逐段批注的方式对哥达纲领草案进行了批判。他认为,拉萨尔等人没有看到“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同时,马克思强调了共产主义社会主要由三个发展阶段构成,即由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转变的“过渡时期”、以按劳分配为主要内容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以按需分配为突出表现的“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当然,实现“所有的人富裕”并非空谈,而“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生产力的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进一步指出:“只要生产的规模还没有达到不仅可以满足所有人的需要,而且还有剩余产品去增加社会资本和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就总会有支配社会生产力的统治阶级和贫穷的被压迫阶级。”只有生产力高度发展,才能保障所有的人实现共同富裕,并享有“自由发展”的美好生活。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实现“所有的人富裕”的观点深刻影响了中国共产党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毛泽东在提及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制度时描述道,这种制度“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始终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主题,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实现共同富裕问题进行了一以贯之的持续探索,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实现共同富裕之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把共同富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指向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基本遵循,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然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形态。新征程上,我们必须要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和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盼,持之以恒地把这项工作贯彻好、落实好。(作者:张洪钰  单位: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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