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检察院保障480余名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发布时间:2024-09-28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在大数据模型的助力下,平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地生根”,保障480余名农民工685.3万元工资按时发放。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并用于支付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专项资金,是解决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的重要保障。今年6月,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法律监督职责时,依法向行政机关调取辖区2024年1月至6月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等信息,构建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随后,检察机关通过综合运用数据碰撞、信息比对、人工核查、实地调查等方式,发现10家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施工的11个投资项目,均存在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的违法情形。
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平罗县人民检察院立即立案调查,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职责,查处工程总承包单位违法情形。
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召开会议通报各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在建项目施工企业负责人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并向人社部门备案。目前,10家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建11个投资项目已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4.41万元,所招用480余名农民工工资已按时发放工资685.3万元。同时,针对暴露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信息沟通不畅、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不到位、不严格等问题,行政部门将继续加强数据沟通,做好对各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的日常巡查,对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yw/njfljd/202409/t20240927_927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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