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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印发《办法》提升检察监督和海警执法规范化水平

发布时间:2024-09-2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广西:印发《办法》提升检察监督和海警执法规范化水平

  深化军地协作 构建规范高效监督制约机制

  (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傅大富)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与南宁军事检察院印发《关于广西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加强海警机构海上刑事犯罪侦查监督协作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推动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助力提升检察监督和海警执法规范化水平。

  《办法》要求进一步强化办案衔接互助工作。检察院在办理海警机构有关案件过程中需要向军队相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或者需要军队协助办理相关事项的,军事检察院应予以协助配合。军地检察机关在办理海警机构有关案件过程中,可相互提供技术手段、装备器材、办案场所等支持。

  《办法》要求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工作。建立完善军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数据信息双向共享交换机制,协力强化海警机构行政执法及刑事立案、撤案等数据获取、接引,加强法律监督模型研究运用,持续推动海警机构海上刑事犯罪侦查监督模型联合开发与运用,军地检察机关可以采取联席会议、文件抄送等方式,通报海警机构刑事案件受案、立案、破案、撤案等执法信息,以及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等数据和情况,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办法》强调进一步强化会商联络工作。建立完善个案会商机制,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军地检察机关可视情邀请对方派员参与,共同研究解决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加强沟通联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信息通报、线索反馈等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9/t20240926_6672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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