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 | “结余”的土地流转费追回来了
发布时间:2024-09-28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日,武威市凉州区吴家井镇吴家井村一组的61户群众领到了组里结余的土地流转资金。“大伙都高兴得很,感谢政府和纪委。”面对回访的县纪委监委纪委干部,一位群众说。
事情要从今年5月区纪委监委开展的村务公开情况监督检查说起。
吴家井镇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吴家井村一组2021年至2023年结余的土地流转费仍然滞留在时任村民小组组长手中,未发放给农户。
通过进一步核查,镇纪委了解到,2021年至2023年,该组土地全部流转给承包方,承包方每年将土地流转费支付给时任村民小组组长,由组长向农户发放。因承包方改造了流转土地,使得流转土地实际面积大于农户耕地确权面积,而组长仅按农户耕地确权面积向群众发放土地流转费。
随后,镇纪委调阅该组账目及相关凭证,走访群众,并与时任村民小组组长张某、柴某谈话。查明,张某、柴某在担任村民小组组长期间,未将结余的15.05亩土地总计46263元土地流转费发放给群众。
最终,吴家井镇党委给予张某党内警告处分,对柴某批评教育,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杨某因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被予以诫勉谈话。审查期间,张某、柴某主动将结余土地流转费如数退回,并发放给全组61户村民。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区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全面摸底村集体“三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防止此类问题发生。同时,对全区39个镇农经站干部、8个街道财政所所长,以及442个村、44个社区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700余人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督促充分发挥近距离监督优势,确保村集体“三资”安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供稿 周怀军 编辑 毛玉煜)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6182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悟延安精神 为人民服务24-11-28
-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24-11-28
- 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24-11-28
- 利剑护蕾|检察官“跨界”...24-11-28
-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24-11-28
- 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24-11-28
- 四川省检察院成功举办第二...24-11-28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昌都市...24-11-28
- 天水:召开“检护民生”专...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