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要闻 > 正文

南京市浦口区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半途而废”的支持起诉

发布时间:2024-09-26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我收到钱了,非常感谢你能够帮我!”近日,我收到当事人陈师傅发来的收款截图和相关消息,得知困扰他的烦心事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我也十分欣慰。

  无声的诉求

  今年4月的一天,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来了一位特殊的申诉人——网约车司机陈师傅。之所以说特殊,是因为他的听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均为残疾一级。为了弄清楚陈师傅的真实诉求,我立即找来纸笔。通过文字,陈师傅表达了他此行的目的。

  2023年11月,陈师傅只身一人从老家到南京打工,经朋友推荐,在A公司承租了一辆车用于网约车运营,租期三个月,每月向公司缴纳租金2300元、押金5000元。签订协议后,陈师傅缴纳了第一个月的租金和押金。由于在南京生活成本高,老家的父母妻儿还需要照顾,没多久,陈师傅便向公司提出退租。然而,公司拒绝退还押金。

  陈师傅向公司说明了自己的困境,经过多次协商,A公司最终同意解除协议,并愿意退还3000元押金。然而几个月过去了,陈师傅迟迟未收到公司退还的3000元押金,多次上门追索无果,也联系不上公司的工作人员。

  陈师傅告诉我,他已经向多个部门反映过此事,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3000元对别的家庭来说可能不算多,但却是他家两个月的生活费。陈师傅是家中的顶梁柱,这起纠纷已经牵扯了他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家庭生活也陷入了困境,他听说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便想试着寻求检察机关的帮助。

  不懈地尝试

  考虑到陈师傅是聋哑特殊人群,收到他的支持起诉申请后,我和他添加了工作微信,方便后期沟通,以免他来回奔波。

  仔细审查完陈师傅提供的材料后,我第一时间联系上了A公司的负责人高某。高某虽然口头承诺会尽快退还保证金,但一再拖延,继而失联。

  于是,我转变工作思路,积极着手与法院进行诉前沟通。但在查询了A公司的财产状况后,我发现情况不容乐观,因为A公司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还涉及多起民事诉讼。即使我们支持陈师傅通过诉讼途径追索,他也不一定能顺利拿到退款。

  事情陷入僵局,但我没有就此放弃,继续准备支持起诉的相关工作,指导和协助陈师傅整理相关证据、帮助他联系法援律师。同时,我查阅了网约车行业的相关法规,并向残联咨询陈师傅这种情况有无相关的政策补助。此外,我还积极与控申检察部门沟通,研判为陈师傅申请司法救助的可能性,希望能通过多种渠道为陈师傅带来实质性的帮助,缓解他的燃眉之急。

  为寻找新的突破口,我再次前往A公司的办公地点。此时的A公司已经人去楼空,负责人的电话也无法打通。于是,我和同事们又驱车前往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查阅了A公司的工商登记和股东信息,希望找到其他可以打通的电话。然而,所有电话都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此时我突然想到,虽然A公司的人联系不上,但公司肯定会在行业主管部门有备案记录。果然,我们找到了A公司所入驻的网约车平台B公司的信息。我们马不停蹄地赶往B公司。然而,当我们向B公司表明来意,并说明陈师傅的相关情况及诉求后,B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与陈师傅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他们也没有收到过押金,因此对陈师傅的困难也爱莫能助。

  可行的方案

  事情再次陷入僵局。但在随后的交谈中,B公司透露了A公司尚有一笔保证金存放在他们公司的账上。由于A公司失联,那笔钱还一直未动用。

  听到这番话后,我敏锐地察觉到这很可能是解决问题的契机,于是我试探性地向B公司提出,能否通过第三人代为清偿的方式,从A公司预存的保证金中先把陈师傅的押金退了,后续由B公司再与A公司另行结算。对于这一提议,B公司负责人并没有立即表态,表示要研究后再答复我们。经过慎重考虑、层层审批,B公司终于同意了先行代付的方案。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一直与B公司保持联系,直到钱款退还至陈师傅手中。

  目前,陈师傅不仅拿回了3000元保证金,还找到了一份新工作,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虽然这起支持起诉案件“半途而废”了,但我们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这让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的职责不仅仅是追求案件在程序上的完美“收官”,更是通过依法履职和不懈努力切实帮助群众解难题。致力于以最小的成本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以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既是“检护民生”的应有之义,也是检察履职的目标。

  讲述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 刘洁 雷婷婷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09/t20240925_166282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