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纵横 > 正文

大力发展素质教育 我省出台“20条”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发布时间:2024-09-26 来源: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湖南日报9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杨斯涵通讯员张祝缘)为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深入推进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省教育厅近日印发《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以下简称“20条”)。

  “20条”指出,各中小学要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不得随意调减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科学、信息科技和综合实践等课程,不得超前超纲授课,要严格控制学生书面作业总量,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同时,学校要根据城乡、季节不同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午餐午休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针对体育活动,“20条”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学校要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要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每年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要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20条”还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编班行为,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超员摇号入学。普通高中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招生,坚持属地招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违规招收体艺专长和小语种等学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招收复读生。各地各校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办理中小学生学籍注册、学籍变动等业务,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此外,“20条”强调,进一步规范考试评价,规范学校活动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提高考试命题质量,不得违规组织考试,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不得以升学率给学校进行排名和下达升学指标;严禁为追求升学率、优秀率、合格率劝导学困生放弃考试。


原文链接:https://www.hxw.gov.cn/content/2024/09/25/1461641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