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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以案为鉴鸣警钟  以纪为尺严自律

发布时间:2024-09-26 来源: 宁夏纪委监委网 作者:佚名

  近日,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织50余名党员干部到金凤区人民法院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以“面对面”方式接受了一场“零距离”的警示教育。下午,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在自治区政府二楼礼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通报近年来发改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围绕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说纪、正风肃纪,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在家委领导,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1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是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常态化党纪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全委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契机,推动纪律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锤炼共产党人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要坚持以案示警,以严明的纪律规矩约束言行举止。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经常性以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言行,以党的纪律为尺子划定行为边界,时刻自省小事小节是否失守、拒腐防变是否坚定、私德家风是否过硬,经常打扫政治“灰尘”、纠正思想偏差,不断增强纪律刚性约束,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要层层压实责任,以务实举措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着力锻造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高素质专业化发改队伍,为推动发展改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409/t20240924_925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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