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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规范“三资”管理 守好集体“家底”

发布时间:2024-09-26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连日来,柳城县纪委监委相继查处了该县沙埔镇大安村支书何某某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用于发放津补贴、六塘镇六塘社区居民小组长梁某擅自挪用集体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强化监督,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公款私存”、资金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乡镇党委政府等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和指导,推动762个屯组开设集体账户,规范管理程序,守好集体“家底”。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乡村振兴发展。柳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抓系统、系统抓”,市县两级自上而下对农村集体“三资”开展专项监督,联动职能部门同题共答,“一盘棋”同向发力,督促规范履职、强化监管、整改整治,推动“三资”监管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

  

  有力监督从摸清底数开始。该市纪委监委紧盯清产核资工作,督促县乡村三级建立资金清查、资产清查、资源清查三本台账,分级分类找准突出问题,盘清“三资”家底、理清陈年旧账,及时发现和纠治农村集体资产底数不清、权属不明、流失严重等问题,推动建立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属地党委政府等共同参与的“三资”监管工作机制,全面起底、上下贯通、信息共享,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在阳光下运行。目前,全市共清查2023年度集体资产147.60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2350.57万亩,收回集体资金、清退违规领取补贴168.36万元,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19个。

  

  农村集体“三资”问题背后腐败问题易发多发。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小微权力”运行强化基层监督,推动基层管好用好集体“三资”。城中区纪委监委紧盯农村集体资金管理、集体资产分配、集体资源利用等方面开展问题排查,对照农村“小微权力”运行清单,强化农村“一把手”履职履责情况监督,严肃查处某村支书违规使用集体资金赠送礼金问题;柳江区纪委监委完善“抓镇促村”监督方式,利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会等,对小微权力监督做到全覆盖,织密基层监督网络,成团镇纪委对莲花屯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开展监督时,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对农村集体“三资”和“小微权力”运行监督作用,建议村民理事会对闲置土地种植芦笋项目立项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推动该屯结合实际将闲置土地资源利用更加合理,镇纪委对该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守好农村集体“三资”安全防线。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事项和对象庞杂,且业务专业性强,实践中,我们通过‘大数据’集成分析,对潜在廉政风险点进行自动筛选、动态预警。”柳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为破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难题,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数字智慧监管,借助部门、行业“大数据”系统强化农村“三资”智慧监管。

  

  日前,鹿寨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跟进监督,综合使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排查梳理资产登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对监督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监督推动下,112个行政村(社区)完成2023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鹿寨县是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鹿寨县纪委监委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纳入“点题整治”,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等“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采集、比对、碰撞、分析,分类建立问题清单。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不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等共性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深入剖析原因,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鹿寨县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效规范村级财务,让集体“三资”管理有章可循。(柳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周俊林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925/gxjjw66f3d5af-1935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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