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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以行政检察能动履职助推社会治理 彰显检察担当

发布时间:2024-09-21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海东市乐都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最高检部署安排,以办案为中心,全面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以精准监督助推社会治理。2022年以来,该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社会治理堵点难点,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4件,发出检察意见、社会治理及行政违法检察建议76份,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并及时堵塞制度漏洞,以“我管”促“都管”,有效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管好责任田,持续提升重点领域检察为民新成效

  聚焦民生诉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加大办理民生领域案件,持续关注农民工讨薪、残疾人权益保障、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重点领域。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主管单位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彰显检察担当。聚焦生态保护。围绕矿产资源领域监管漏洞、非法占地监管不到位、未缴纳耕地占用税等问题开展检察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提升监管能力,守护社会公共利益。聚焦平安建设。紧盯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道路交通、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相关部门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聚焦军地协作,针对履职过程中发现军事设施受侵害问题,推动部门协作、厘清职责,助推溯源治理,进一步保障国防和军事利益。

  二、打好组合拳,细致续写不起诉“后半程”新篇章

  深耕“不起诉+检察意见”模式,着力做好行刑衔接。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促使被不起诉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确保违法犯罪与法律责任的对应。2023年7月以来,海东市乐都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意见26份,31名被不起诉人受到行政处罚。深化“不起诉+检察建议”监督方式,就案件反映出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社会治理问题、执法不规范等,向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份,达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办案效果,积极助推社会治理。

  三、下好先手棋,积极探索数字赋能检察监督新路径

  海东市乐都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大数据思维,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立足实际通过模型实践应用,让大数据效能在检察办案中充分释放。如构建“家庭宾馆无证经营”法律监督模型,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该局出动执法人员117人次,检查家庭宾馆118户,办理注销53户,对属于经营性自建房的7家家庭宾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为形成工作合力,2024年5月23日,海东市乐都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签订《海东市乐都区旅馆业合规经营监管工作协作机制》。期间,协助区公安局组织召开旅店业治安管理工作推进会,对全区旅店业合规经营和消防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10家未如实登记旅客身份信息和2家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而擅自经营的,对宾馆负责人给予罚款和拘留的行政处罚,有效推进旅馆业合规经营。

  奋楫扬帆风正劲,勇立潮头望天阔。海东市乐都区检察院将以实际工作回答好“检察工作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答题”,奋力推进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中取得新成效,彰显新作为。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dfdt/6072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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