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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评丨合力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发布时间:2024-09-21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9月18日,由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的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研讨会在京召开。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正处在成长关键期,价值观塑造尚未成型,情感心智尚未成熟,很容易受到外界影响走向极端、误入歧途。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小则关系到家庭幸福,大则影响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事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高度重视,20世纪90年代,我国就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摆在突出位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深化。我们与时俱进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制定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从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日臻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逐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力量更加充实。同时也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不断发生变化,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这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源头预防、分级矫治、依法惩处、综合治理入手,全面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惩治工作。

  预防惩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要发挥家庭第一道防线和学校主阵地作用,推动加强未成年人监护和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查处与依法保护相结合,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罪责刑相适应。要依法开展矫治教育、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协同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确保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要加强预防犯罪对策研究,抓紧完善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教育矫治体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要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促进未成年人明底线、守法纪。

  保护好未成年人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预防治理未成年人犯罪也是一种保护。这项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既需要久久为功,也需要人人参与。全社会要从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认识预防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形成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的合力,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09/t20240920_16614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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