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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英烈荣光 护山河无恙 镇江检察公益诉讼擦亮红色丰碑

发布时间:2024-09-20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原来这里会漏雨,现在,下再大雨都不怕漏了。”日前,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官来到许杏虎故居及许杏虎、朱颖烈士纪念馆,“回头看”这两处的修缮情况。两年多前,这两处地方因破损让人揪心,检察官的到来推动这两处建筑物焕发生机。

  近年来,镇江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以法为盾,用“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红色热土焕发新颜

  “你看这处台阶本来是陷下去的,不平整,那边角落一些墙皮脱落,不太雅观,现在修旧如新了。”在“回头看”时,检察官向记者介绍了这两处建筑物的情况,他们已经来这里几次了,夏季多雨,是查看房屋是否漏雨的好机会。

  2022年5月,丹阳市检察院收到群众关于加快保护和修复许杏虎故居及修缮许杏虎、朱颖烈士纪念馆的建议。检察官随即来到现场实地查看,发现建筑物因年久失修多处破损、局部漏雨、设施陈旧、台阶塌陷,周边杂草丛生,亟需加强保护和管理。

  丹阳市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2022年5月19日,在英烈故居前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听证,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联合做好故居及纪念馆的保护工作。

  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经过近一年的规划整改,所有软硬件设施已修缮更新完毕,纪念馆规模扩大了近一倍,达1000平方米。“我是亲身参与英烈保护公开听证的一名委员,市检察院通过依法能动履职,督促职能部门迅速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丹阳市政协委员丁志荣对检察机关的做法连连点赞。

  2022年以来,丹阳市检察院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全市62处烈士纪念设施规范整修,同时联合相关部门挖掘烈士纪念设施背后的英烈故事,加大对《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宣传, 推动形成全社会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的良好氛围。

  以法之名奏响赞歌

  忠魂归陵园,浩气存天地。为了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镇江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用“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今年4月,丹徒区检察院以“益心守护,用心传承”为主题开展“检察蓝守护英烈红”红色资源保护座谈交流活动,邀请丹徒区老区开发促进会、史志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赴丹徒区烈士陵园开展祭扫、参观红色资源场所,并开展座谈。

  丹徒区检察院检察官还告诉记者,丹徒区宝堰镇南宫村的抗日英雄张洪春之墓、丁角村民遭难记纪念碑、新四军坞村伏击战旧址等多处红色资源长期无人管理维护,导致有的周边杂草丛生,被杂树遮挡,甚至蔓延堵塞沿途通行路面,有的周边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有的碑文字体脱落严重,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均存在不同程度保护不到位的问题,严重破坏红色资源庄严肃穆的氛围,影响群众前往瞻仰纪念。为此,该院于2024年5月13日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份,督促积极履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护、修缮、修复,对周边道路景观进行综合整治。职能部门收到建议后,安排人员进行对案涉3处红色不可移动物质资源周边的杂草、杂树等进行了清理,对纪念碑亭上的文字进行了描红,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进行了清运。今年6月15日,职能部门又在前隍村为新四军通讯机关、电讯室旧址、新四军财贸银行、警卫排住所旧址等8处新四军重要活动场所挂牌纪念,进一步抢救了红色历史,丰富了当地爱国主义教育资源。

  京口区检察院主动对接文化旅游、党史研究、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部门,摸清辖区红色文物和文化遗产底数及具体分布。对五卅运动先驱王宗培烈士墓等文物保护(控制)单位进行走访勘查,调查拍摄影像资料。聘请2名文物保护领域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吸纳4名文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分析红色文物保护现状、受损原因及修缮紧迫性,研判检察履职推动修缮复建可行性。

  句容市检察院针对“白沙惨案纪念碑”墓地疏于管理,水泥墓出现破损,台阶上长满杂草,宣传标语字迹脱落等召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后持续跟踪监督,推动相关单位研究整改措施、制定维修方案,并向市财政申请1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修缮烈士纪念场所。

  据了解,2021年6月至12月,镇江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2022年以来,常态化对烈士纪念设施开展检察监督,先后以解说词审查、零散烈士墓规范化管控为“小切口”,推动问题专项整治。今年3月,《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进一步深化监督,借势借力推动检察监督落地落细。近年来,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全市127座烈士陵园内的墓碑碑文、墓冢、烈士档案、环境卫生、消防器材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实地走访,受理线索35件,立案34件,磋商1件,提出检察建议31件。

  【记者短评】

  让“闪亮的名字”久久流传

  国生村、王龙亭、荣炳镇、国良桥……镇江很多地名、桥名都采用烈士名字命名。因为镇江不仅是一座江河交汇的江南名城,更是一座有着光荣革命斗争史的英雄城市,仅留下姓名的烈士就有3000多人,每位烈士名字背后都是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和弥足珍贵的历史。

  红色资源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珍贵资源,英烈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办案领域,检察公益诉讼“诉不是目的,保护公益才是目标”。保护好纪念设施,是对英烈的最好铭记,是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的最好载体。

  今年的9月30日,是我国第11个烈士纪念日。曾经英烈用生命捍卫我们,今天我们用法律保护英雄。英烈保护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镇江两级检察机关坚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进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常态化、机制化,用实际行动守护英烈忠魂,让英雄故事直击人心,让榜样力量奋进激荡,让“闪亮的名字”可以久久流传。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09/t20240920_16614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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