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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纪委监委:用好处分决定“活教材” 将“一张纸”变成“一堂课”

发布时间:2024-09-20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达某身为党员干部,造成不良影响......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近日,朗县纪委监委在某村召开公开宣布处分决定暨警示教育大会。

  为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惩处震慑作用,朗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的同时,重视发挥宣布处分决定的警示教育作用,积极推动处分、教育和警示相结合,严格执行“宣读处分决定+谈心谈话+警示教育大会+党员干部表态”的处分决定宣布程序,通过摆违纪事实、明处理依据、查问题根源、提整改意见,切实将处分决定升级为警示教育课堂。

  会上,审理人员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书,案件承办科室人员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及简要案情,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合自身职责和案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反思反省自身履职尽责中的不足之处,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结合案情,以案说责、说德、说纪、说法、说害,深入剖析案发原因,指导所在单位认真履行责任,明确下一步整改方向。同时,积极加强后续跟踪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人放下思想包袱,重燃干事创业热情。

  据悉,今年以来,朗县纪委监委召开公开宣布处分决定暨警示教育大会6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00余人次,针对受处分人所在党委(党组)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规范开展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8人次,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将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成以案明纪的‘活教材’,这是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有效手段,这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意义深刻,能让人切身体会到‘红脸出汗’。我们将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真正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林芝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陈文俊)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jcfc/11298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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