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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澄清鼓干劲 永仁县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发布时间:2024-09-20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问题失实,特予澄清,希望你们消除顾虑,继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近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两名县管干部公开澄清,当众公布调查情况。

  此前,永仁县纪委监委收到举报,反映某某镇党委书记钟某某和镇长黄某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及贪污挪用村集体资金等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核查组进行核查,最终认定该问题线索不属实。

  “受到不实举报,心理压力很大,感谢组织及时查清事实。今后,我们会继续团结带领大家干事担当,回馈组织的信任和关心……”澄清会上,镇“一把手”诚恳地表明了态度。

  永仁县纪委监委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深入推进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及时公开对被举报不实的干部澄清正名,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卸包袱、松手脚、鼓干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024年以来,该县共为11名干部2个单位澄清正名。

  工作中,该县注重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多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联动工作格局,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县纪委监委牵头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谁承办、谁澄清”“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一人一方案”,从澄清方式、范围、议程等方面量身定制澄清“套餐”。涉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拟公开澄清的,实行“‘承办+信访’初审、‘案管+审理’联审、‘集体+领导’终审”三级审核把关制度,最大程度保证澄清正名的综合效果。同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联动配合机制,及时果断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将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诬告陷害行为,严格区分错告、误告和诬告陷害,对反映失实,且已查清查实有证据证明反映人未涉嫌诬告陷害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对反映人分类开展提醒教育、批评教育、教育劝诫等工作。截至目前,开展失实检举控告人提醒教育6件6人。

  “澄清正名主要目的是为实干者‘撑腰鼓劲’,让有为者放心作为。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应澄清尽澄清’,常态化推进澄清正名这项工作,激励党员干部勇担当善作为,全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永仁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张华琼 李加娟)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lingyaowen_0918/132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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