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关岭:开展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立案34件34人,党纪政务处分26人
“我纪律意识淡薄,私自套取项目资金,辜负了组织和乡亲们的信任,我对不起大家。”近日,关岭自治县花江镇坪寨村副支书罗某某就违纪问题写下深刻检讨。
此前,关岭自治县纪委监委在花江镇坪寨村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罗某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线索。经查,罗某某在报销项目土地流转费、务工工资等费用时,使用他人名义编造虚假务工记录,套取项目资金1.04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问题。最终,罗某某受到严肃处理。
今年4月以来,关岭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以“小切口”深挖“大问题”,通过清产核资、自查自纠、专项监督等方式,多管齐下、重拳出击,为守好村集体“钱袋子”、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摸清底数是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县纪委监委积极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形成由县领导“亲自挂帅”的县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8个县级指导组,实行分片包保,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通过查会计账簿、查合同文本、实地丈量等方式,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并以村为单位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台账,确保集体资产“底清账明”。经全面起底,累计清理整改不规范合同141份,共收回村集体资金132万余元,收回被无偿占用资产商铺面积318.3平方米。
县纪委监委通过印发工作提示、召开专题会、开展专项督导、通报工作进展、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围绕财务管理、经济合同、工程管理等四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共自查发现问题39个,已整改33个。
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委统筹协调监督力量,强化专责监督和行业监管联动,联合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组建专项监督组,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聚焦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资产资源收益不高、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采取走访座谈、列席会议、查阅账目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既查面上业务问题,更深挖背后存在的监守自盗、侵占挪用、贪污私分等问题。截至8月底,共立案34件34人,党纪政务处分26人,挽回经济损失5.6万余元。
(安顺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409/t20240920_85730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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