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与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京举行
9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检校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国华出席签约仪式。此次协议的签订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展和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根据协议,双方将在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指导性案例培育、业务培训、专家咨询、人才交流、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赵国华在致辞中表示,检校合作是时代之需,在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过程中,既要“重自强”,还需“借外力”,开展检校共建,这是必须要答好的时代课题。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的合作具有广阔空间,基地能在案例培育开发、人才交流培训、学术信息成果共享、重要课题攻关等方面给予自治区检察院大力支持,促进生态检察实践与理论的深度结合,帮助自治区检察机关破难题、补短板。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与自治区检察院的合作属于双向奔赴,基地属于中国政法大学的高层次研究平台,主要以解决问题为研究导向,与自治区检察院的合作可以撬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检察实务的多赢杠杆,打造更具影响力和辨识度的检察理论研究成果。
校检双方签署合作共建战略协议。
马怀德在致辞中表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我国检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多年来,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紧密围绕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立足于理论研究工作,开展了一系列深入的研究和交流活动,产出了多项高水平研究成果,丰富了我国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积极践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司法公正、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了卓越贡献。自治区检察院除了与中国政法大学共签战略协议,还专门与我校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共签战略协议,说明自治区检察院与学校的合作向领域化、专门化、精细化方面发展,此次合作可以在法治教育培训、课题研究、智库建设、实务导师聘任、专家咨询等多个领域获得丰硕的成果。衷心希望自治区检察院与基地能携手共进,共同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409/t20240912_66493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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