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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 “检察蓝”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发布时间:2024-09-16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城东区检察院积极响应最高检的部署要求,围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开展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司法救助行动,让身处困境的花朵也能绚丽绽放。

  

  

  

  

  

  带案下访司法救助“护”未成长

  为确保司法救助精准高效,城东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郝玉梅带案下访,对两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实地核查,不仅详细了解受害人小雨和阿妹的家庭经济状况及生活困境,还耐心地对她们及其家属解心结、释法结,传递检察机关的关怀与温暖。

  走访调查了解未成年被害人一家的困境。通过入户走访,检察人员了解到,被害人小雨(化名)因遭受侵害,严重伤害到心理健康。母亲阿依在商场做导购,收入微薄,父亲外出打工,常年不回家,拒绝支付生活费。小雨和哥哥只能跟随母亲租住在破旧、没有暖气的民房里,生活艰难。案发后,小雨的精神状态时好时坏,对中年男子产生了深深的恐惧。这一系列的事情也让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小雨一家陷入困境。

  “你们家的情况我们已经了解了,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我院将尽快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为你们申请救助金,同时希望你能照顾好自己和孩子,坚强生活。”经仔细查阅案件材料和实地核查后,郝玉梅握着阿依的手说道,并安排同行检察干警做好相关衔接工作。阿依听后忍不住流泪,不停地说谢谢政府、谢谢检察官。

  被害人阿妹(化名)因受到犯罪侵害身心受到创伤。该案的被告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但未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阿妹家庭原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兄弟姐妹众多,其父亲以打零工为生,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母亲因要照顾小孩,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阿妹和爷爷奶奶们一起生活。为维持生活,阿妹父亲向亲戚借债8万,至今未还清。案发至今,阿妹也未接受过社会团体和司法机关的救助,家庭生活较为困难。了解情况后,郝玉梅随即告知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及启动程序,并叮嘱阿妹的爷爷奶奶,一定要多关心孩子的生活学习状态,“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和我们联系。”

  应救尽救让被害人家庭重燃生活的希望。在了解两个案件的详细情况后,城东区检察院综合考虑小雨、阿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积极协调落实司法救助,帮助完成司法救助申请材料的收集,简化受理、审批、发放等各环节工作,顺利将救助金发放到救助申请人手中,最大限度发挥司法救助“救急、就困”的作用。

  郝玉梅表示,带案下访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践行初心使命的生动体现,今后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带着责任深入基层,带着感情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坚持办案为民的理念,主动服务,积极传递党和政府关怀,彰显检察司法温度。

  立案监督司法救助显温情

  在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的过程中,城东区人民检察院还注重立案监督工作。通过严格的审查和监督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受害人能够及时获得司法救助。

  年仅15岁的小兰(化名),受到侵害后,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寻求法律帮助。接访检察官经过仔细审查资料后,认为该案符合立案监督条件,随即受理予以监督,后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嫌疑人最终获有期徒刑。在办理案件中,检察官发现她们家条件比较困难,小兰父母离异、父亲远在他乡打工、母亲收入微薄且需抚养两个弟弟,小兰放假在火锅店打工赚取生活费。案发后,小兰陷入了生活和精神的双重困境,面对这样的情况,城东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经审查后向小兰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有效缓解了她的生活困难。

  今年8月,获得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小兰的爸爸来到城东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领取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同时,真诚感谢检察院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这也是检察院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将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群众中的又一体现。

  今后,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优做实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大事小事当做自己的心事家事,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新模式新做法,通过“司法救助+多元帮扶+跟踪回访”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司法救助“救”在点上,“助”到心中,不断传递检察人文关怀温度,厚植为民情怀深度,“检察蓝”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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