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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送法进校园——青海省“未爱守心 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百场万人“法治进校园”宣传月活动(二)

发布时间:2024-09-12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9月4日,正值金秋九月新征程,校园欢声笑语盈。海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萍受聘为海南州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师生带来了一堂题为“学法知法守法 远离违法犯罪”的法治“开学第一课”。

  课堂上,杨淑萍深入浅出地从校园欺凌可能触犯的罪名、拒绝性侵害、打架斗殴代价大、及时止步远离犯罪不归路等篇章,通过一个个鲜活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法律责任相关规定、什么是不良行为,青少年如何远离不良行为,并引导青少年加强法治意识,在学习生活中以法为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希望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善于辨别不法行为,勇于抵制不法侵害,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杨淑萍勉励同学们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遵纪守法、自强不息、逐梦而行,让梦想与法同行。特别强调:“法律是社会的基石,不仅仅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护。虽然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有一定的宽松和优待,但这并不是纵容,并不意味着年龄小犯罪就不会受到惩罚。青少年要牢记,犯罪百害无一利,害人害己。特别是不能触犯刑法,远离不良团伙,远离不良诱惑。同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律成为我们成长的坚强后盾。”

  

  

  在互动环节中,学生们围绕遇到校园欺凌如何自我保护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遇到校园霸凌,我会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和家长。”“通过这堂法治教育课,我学会了如何抵制校园欺凌、性侵害,在面对校园欺凌时也能通过有效、合法的方式保护自身权益。”同学们踊跃发言,课堂上不时传来掌声和笑声,整个课堂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和求知的热情。

  “亲爱的孩子们,你是飞鸟,是春蕊,写着最与众不同的诗,绽放最蓬勃绚烂的明日,大胆往前走吧,独立解答人生的方程式”。法治课在未成年人检察概念曲《奉时光予你》中结束,有力传递了未检检察官将心比心,护航少年成长的深厚情感,以及携手各方融入“六大保护”共同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的决心。

  9月5日,贵南县检察院携手贵南县法院,一同为海南州第三高级中学的高一新生送上了一堂生动且极具意义的法治课。

  

  

  课堂上,检察官围绕《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具体从三大板块向同学们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法律基础、违法犯罪可能受到的惩罚、如何远离犯罪等法律知识。并结合河北邯郸三名初中生故意杀人等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的“法言法语”,就青少年易发、多发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深入解读,引导同学们增强法律意识、严守法律规定,针对青少年可能存在的部分不良行为,检察官详细讲解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四十一条,教育学生们要坚决抵制不良行为,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有志青年。同时叮嘱同学们要在日常生活中掌握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的常识,面对非法侵害要勇敢的说“不”,做到第一时间寻求家长和学校的帮助。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育人于法,润物无声。海南州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以“保障民生,护航法治”为宗旨,进一步深化检校合作,推动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为青少年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法律保障,引导学生们在青春的航程中,以法为舵,行稳致远,帮助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系好“法治”的第一粒纽扣。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syjcywdbjcb/6065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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