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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模型推广应用 赋能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9-12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深化运用“解析个案、梳理要素、构建模型、类案办理、融合监督、社会治理”的大数据检察监督路径,展示行政检察监督新作为,全面提升检察监督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近日,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根据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数字检察监督模型推广应用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在全省行政检察条线推广应用“工程建设领域护薪助企法律监督模型”“道路交通安全行政违法行为类案监督模型”“服刑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法律监督模型”“行政非诉执行法律监督模型”等自主研发的行政检察大数据监督模型。

  一、强化农民工工资护薪监管,赋能“监护民生”显实效

  “工程建设领域护薪助企法律监督模型”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劳动者和企业权益保护,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为切入点,立足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各项制度落实数据、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平台、线下投诉等核心数据进行融合、碰撞,发现未及时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未完工保函到期等线索,通过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劳动者权益保障各项制度的落实,实现农民工欠薪问题源头治理。西宁市城北区院通过行政检察模型数据碰撞、实地核查,查实在建项目施工企业在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时提供的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有效期短于1年的9家,保函已过有效期的7家,未及时存储保证金的8家,针对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辖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规范运行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向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开设、存储、使用等运行全过程的监管。

  二、小切口发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促进溯源治理

  “道路交通安全行政违法行为类案监督模型”从小切口入手,以“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为重点,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的刑事案件与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数据进行碰撞比对,发现部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暴力犯罪等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应同步进行的行政处罚没有落实到位,行政机关存在未依法行使职权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实现对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惩罚与矫正的双重目的,推动完善处罚信息衔接机制,实现源头治理。城中区院通过该模型发现行政检察监督线索23条,经研判后进行实质性调查,案件化办理,提出加强监督衔接的类案检察建议3份,实现以“刑行双罚”手段降低行为人危害性以及抑制违法行为的目的,从而有效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三、加强低保金安全监管,堵塞服刑人员领取低保金漏洞

  “服刑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法律监督模型”通过调取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服刑人员数据,利用身份证号的唯一性,对涉刑人员数据与城乡居民基本低保金发放人员信息数据进行碰撞,筛选出被判拘役和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期间领取低保金人员数据,并通过判决书信息确定该人员是否实际服刑,从而确定服刑刑期,以服刑刑期反查民政局每月领取低保金人员数据,计算违规领取低保金期限及金额,以检察建议、座谈磋商等方式,构建“行政检察+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堵塞行业治理漏洞,推动行业系统治理。检察机关通过数字检察模型发现服刑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监督线索,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堵塞制度漏洞,督促涉案单位切实履行好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核职责,规范审批发放流程,实现了监督模式由看到算的转变。

  四、从个案监督归纳类案特点,助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高质效

  “行政非诉执行法律监督模型”以行政检察非诉执行监督业务为突破口,梳理已办个案监督要点,归纳类案分析规则,以大数据助力检察能动履职,充分体现了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作用。对于法院和行政机关在履行非诉执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纠正。检察机关强化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对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具有重要意义。海晏县院通过调取相关数据,以大数据助力检察能动履职,制发检察建议2份,推动县域内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下一步省院第七检察部将进一步树立数字理念、增强数字思维、提升数字能力,在推动自建模型推广应用上下功夫,并坚持从“业务中来,到业务中去”,结合自身办案需求,注重运用其他现有成熟模型,坚持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重塑性变革,以数字检察工作质效推动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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