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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全国检察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人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

发布时间:2024-09-12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9月2日至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举办全国检察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人培训班,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发展高质量检察教育培训”为主题,紧扣全面深化改革,立足检察工作、教育培训工作实际,采用专题授课、实践教学、分组研讨等形式开展教学,全国各省级检察院教育培训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共谋交流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发展。培训班还安排了检察教育培训创新品牌交流互鉴,河北、辽宁、浙江、河南、广东、四川、陕西、甘肃等8个省检察院作现场交流发言和成果展示。

  

  经验交流中,甘肃以《传学讲学破瓶颈 以传促行赋动能,以机制创新做实培训“后半篇”文章》为题,围绕聚焦“检察履职”需求,规划“传学讲学、以传促行”适时适需;聚焦“学用结合”目标,推动“传学讲学、以传促行”常抓常新;聚焦“提质增效”结果,确保“传学讲学、以传促行”走深走实等三方面进行介绍。

  据悉,2023年以来,甘肃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大力实施“素能提升工程”,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在全省各级院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政策的情况下,围绕调研反馈的教育培训需求,超前探索实施“传学讲学、以传促行”机制,安排外出参训干警结合所学所思“再授课”,倒逼参训学员“在参训中当好学生、在传学中做好老师”,学员就其参训班次中学习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业务技能、理解感悟等,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思考,开展传学授课,确保传学讲学内容更加符合本地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实现教育培训“解渴管用”,持续强化教育培训质效。

  与此同时,省检察院坚持效果导向,强化组织管理,持续丰富“传学讲学、以传促行”培训机制,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共享共建;推行“一规定三环节”工作措施,持续加大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力度,努力把传学讲学课堂作为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业务指导的新平台;开展传学成果应用评估,在传学讲学中发现培养师资,对传学讲学优秀授课人,择优作为全省培训师资库备选人员。

  此外,省检察院还坚持实践导向,深度落实教育培训实用、实效、实战要求,推动干警把所学更好转化为破解检察履职中难点、疑点的能力。全省各级院主动强化政治培训与业务培训、参训所学与具体工作深度融合,积极丰富完善“传学讲学、以传促行”课堂内容,采取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经验交流与分组讨论相结合等形式,促进重点内容紧贴办案实际;始终坚持案例教学与理念更新相融合、理论教学与检察办案相贯通,将办案理念、法律法规、裁判思维等与所办案件相结合,推动解决案件办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023年以来,全省各级院做足做全教育培训“后半篇”文章,创新开展传学讲学436次,有效扩大培训干警10351人次。

  来源:甘肃省检察院政治部宣教处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2/351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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