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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检察护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9-12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护企”是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重要举措,开辟了现代化、多元化检察服务保障新格局。检察机关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要求,深入开展“检察护企”行动,以“需求导向、质效优先”的护企效果为追求,以服务和保障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方向路径和核心领域,以高质效检察护企履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企业发展。

  一是完善护企履职保障机制。首先,积极落实检察护企理念。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准确把握企业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结合典型案例对有关护企理念政策进行阐释。其次,持续深化护企专项监督。开展“挂案”清理和立案监督专项活动,推行“检察官+特邀检察官助理+技术调查官+专家智库”联动模式,提升依法综合履职护企的专业化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再次,建立“检察+工商联”护企模式。立足检察机关护企职责,联合工商联等职能部门定期对涉案企业进行调查评估和综合评估,准确掌握其运营近况和管理机制,协助企业合法化经营,提升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度。最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检察护企履职要求,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综合运用“四大检察”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力度,引领构建知识产权“行政+司法+社会”保护格局,依法惩防影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侵犯商业秘密、专利权、著作权等犯罪行为。

  二是强化法治护企意识。其一,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通过广泛宣传“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强化法治意识,对企业经营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管理漏洞,可通过预警模式及时提出预防性法律风险提示,引导企业建立法治化企业管理体系,强化企业依法经营意识,提高企业管理规范化水平。其二,协助涉外企业完善制度建设。对于有境外业务的大中型企业,检察机关可协助企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协助相关企业完善企业法治化建设。针对境外业务在企业监督机制及流程上区别于境内业务的内容作出专门规定,引导涉外企业及时了解国外法律文化对企业发展的不同要求,以期更好对国际贸易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提供有效保障。

  三是加强护企履职能力建设。首先,在企业涉诉涉法等领域深化司法执法合作,以“全域一体、链式治理”护企机制为支撑,互促共赢提升企业协同保护效能。其次,利用资源优势互补,加强开放合作,形成内外联动、东西互补的双向互动格局,协作建立地方检察机关和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合作机制。充分运用检察合作机制平台,加强检察机关的交流协作,推动跨区域涉企案件检察协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再次,精准运用检察建议推动企业规范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主动延伸检察职能,针对办理涉企案件中发现的企业内部管理漏洞以及类案反映的行业监管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诉源治理。探索建立辖区内重大检察建议向同级人大同时报备制度,建立信息通报常态化机制。构筑全方位多维度支撑体系深入督促落实,对各种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提升运用检察建议促推企业综合治理的监督“刚性”,凝聚“护企”法治合力,营造“护企”法治氛围。

  四是畅通检企沟通联络渠道。首先,依托“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成立专班,举办“检企面对面”交流座谈会。通过走访商会企业等活动及时了解企业法律诉求,深入对接企业发展存在的深层次痛点、难点问题。其次,开展“组团式”法治服务,提供“点单式”法治宣讲。形成检察官或特邀检察官助理轮值、答疑、分流机制,立足护企职责加大释法说理的力度和效度。再次,贯彻执行12309“绿色通道”制度,建立企业诉求“直通车”。探索设立企业“枫桥式检察服务工作室”,深化与涉案企业的沟通联络,强化涉企案件溯源治理,合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疑难问题,帮助企业提升新质生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最后,设立以“护航企业发展”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搭建“检察机关—产业园区—企业集群”交流模式。在规模较大的产业园区或企业密集区域建立专人负责制,建立常态化法治服务机制,对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例样本”深入“丝绸之路经济带”产业园区或企业内部广泛宣传。通过行业头部企业示范引领,推动企业守法依规经营,助力产业规范发展和行业溯源治理,服务和保障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是凝聚数字化治理协作合力。首先,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积极与行政机关互通数据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资源,实现区域涉企案件大数据联动,依靠新时代科技力量,强化数字监督,聚焦数据共享归集,提升监督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其次,深入统筹涉企行刑衔接数据互通共享,主动拓展数据来源,依靠行刑衔接数据交叉对比,定期对涉企行刑交叉案件分析交流,深化叠加护企效能。以数字革命赋能检察监督,围绕“数据监督职能,监督促进治理”的核心要义,引导检察干警提高精准护企质效,提升涉企法律监督能力。再次,提升大数据筛查应用能力,对行政监管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形成治理规则。通过数字赋检分项筛查,剖析企业常见多发涉诉涉法典型案例,精准定位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充分发挥自身监督职能进行精准监督。以高质效履职提升检察机关现代化办案水平,以优质法律监督和高效检察能力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甘肃省甘谷县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9/t20240911_6658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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