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建设 > 正文

桂阳县委编办:“四个一”打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4-09-12 来源: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基层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事关基层治理成效。今年以来,桂阳县委编办深入贯彻中省改革精神和市委部署要求,积极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份清单明权责、一张网格强治理、一套机制促运行”的基层执法新模式,持续打好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合拳,有效破解了长期困扰基层看得见的管不着、权责不清及力量薄弱分散、多头重复执法的困境,扭转了监管不到位、发现处置不及时和专业能力不足、执法效率不高的局面,推动基层执法从“九龙治水”向“一龙管水”转变,切实构建起“属地为主、条块协同、一体高效”的基层综合执法体系,真正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有效打通了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整合“一支队伍”管执法,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分散、多头重复执法”问题。认真落实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动执法重心向基层下沉,全县22乡镇(街道)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升格为副科级机构,配齐配强执法大队长,重新调整核定执法编制,并通过“减县补乡”,增核事业编制78个补充到乡镇(街道),充实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力量,目前全县22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配备均不低于10人,实现了执法力量“握指成拳”。同时,整合县直派驻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将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司法所等县级派驻乡镇(街道)的执法人员,纳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系,由乡镇(街道)统一指挥调度,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行政联合执法,实现了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有效解决了乡镇(街道)执法“力量薄弱分散、多头重复执法”的问题,切实提高了执法效率。

  厘清“一份清单”明权责,有效解决基层执法“看得见的管不着、权责不清”问题。为厘清权责和更精准向乡镇(街道)赋权、靶向发力,按照“基层急需、部门能放、乡镇能接”的原则,对高频多发、易发现易处置和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建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通过“依法授权一批、照单赋权一批、按需委托一批”方式,明确乡镇(街道)执法事项30项,其中审批服务类事项18项、执法类事项12项,精准赋予乡镇(街道)执法权,确保执法事项放得准、接得住。同时,对清单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精准界定执法事项的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县直指导部门等,厘清与县级执法部门的职责边界,从根本上解决了基层执法“看得见管不着、权责不清”的问题。

  编织“一张网格”强监管,有效解决基层执法“监管不到位,发现处置不及时”问题。为提升执法监管末梢的反应能力,确保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置,推动执法关口前移,建立健全网格管理与综合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创新推行“网格员吹哨+执法队员报到”执法监管模式,把党建网、综治网、创文网等基层各类网格整合成治理“一张网”,将全县22个乡镇(街道)、374个村(社区)科学合理划分为1577网格,配齐“1+X”的网格工作队伍,推动网格员和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党员骨干、志愿服务者等力量下沉网格,通过网格居民微信群、网格员日常巡查、定期走访等方式,实现全时段、全领域收集“哨源”,切实把执法监管“探头”延伸至基层每个角落。同时,充分发挥网格管理“前哨”作用,网格员发现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甄别和“吹哨”,将事件上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闻哨”后及时指派执法人员迅速报到、快速处置,切实构建了“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处置”的闭环执法监管体系,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保、交通、城建等公共领域违法行为,以及宅基地纠纷、承包地纠纷、邻里纠纷等涉及个人诉求得到及时处理,避免了事件升级、事态发展,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监管不到位,发现处置不及时”问题,确保基层执法监管不留死角、全覆盖,以网格小单元撑起乡村执法监管大格局。

  健全“一套机制”促运行,有效解决基层执法“专业能力不足、执法效率不高”问题。为解决乡镇(街道)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足、执法效率不高问题,不断规范执法队伍管理,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执法队伍轮训机制,围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委托执法事项等内容,采取分类指导、按需施教、立体化授课的培训方式,分级分类开展全覆盖培训,进一步解决了执法队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特别是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鼓励支持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切实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专业素养。同时,完善和规范执法运行机制,编制印发《桂阳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指导手册》,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案件受理流程、执法文书、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执法协作、行为规范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乡镇(街道)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参考遵循,切实提高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效率。


原文链接:https://www.hxw.gov.cn/content/2024/09/09/1460723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