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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陆丰:管住“微权力” 守好农村集体“家底子”

发布时间:2024-09-12 来源: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近日,汕尾陆丰市大安镇石寨村新寨经济合作社向陆丰市纪委监委送来了一面写有“执纪为民除贪官 力挽损失护乡村”字样的锦旗。

  事情还要从一起村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说起。2022年8月,陆丰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大安镇石寨村委会原副主任、新寨村民小组包村干部黄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村集体树木出售给社会老板朱某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黄某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今年,该市纪委监委在梳理有关案件信息时,发现朱某仍未按司法机关判决将砍伐林木违法所得退还给村集体。

  该市纪委监委主动靠前跟进,由办案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踪督促,推动司法机关理清问题症结,让朱某主动退还全部违法所得款11万元,有效挽回了村集体经济损失。

  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聚焦群众所需所盼,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组织推进,截止目前共立案41人,处分29人,督促排查农村集体“三资”不规范合同637宗,推动收回土地8000多亩。

  在强力推进案件查办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深化标本兼治,以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为切入口,“查、改、治”一体发力,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9份,督促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切实守护农村集体“家底子”、群众“钱袋子”,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的“廉动力”。

  (陆丰市纪委监委)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jdjc/content/post_201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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