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网红探店,分享消费体验还是在打广告
9月3日《法治日报》第4版
“宝子们,这家店一定要来打卡,绝对能把你香迷糊,而且他们家现在还推出了团购套餐,嘎嘎合适……”
“在这里,满满一桌只需98元,我们就能实现吃肉自由,你不心动吗?”
……
聘请网红达人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美食推荐、探店视频,已经成为当下商家推广引流的一种重要方式。网上随处可见的探店视频,究竟是在分享真实的消费体验,还是披上了营销外衣的广告?
今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浏览同城视频时发现,有多个本地账号发布以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探店视频,在短视频下方附加团购链接,有些在发布的短视频上未标明或未在显著位置标明“广告”字样。有些发布的短视频虽然在下方标明了“广告”,但“广告”字样在视频中模糊不清,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还在发布的互联网广告视频下方标明“广告”字样,但被附加团购链接遮挡,不能让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检察官认为,探店等测评推荐的代入感,恰好满足了消费者对于信息的显示需求,便于消费者更真实、全面了解相关产品和服务。通过发布探店视频引来消费者前往其所体验的店铺进行“打卡”的广告模式,带动新的消费时尚,在引导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案涉账号拥有粉丝量较大、在本地颇具影响力,其发布的探店视频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带动不特定多数人消费。正因如此,探店视频更应该依法依规,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兴趣分享与商业广告虽同处网络空间,但二者界限分明,不可浑水摸鱼。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了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显著标明‘广告’字样。”海拉尔区检察院检察官贺海莹说,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了其性质,也为达人探店类广告业态划定了法规“红线”,部分探店达人利用网络影响力发布具有广告属性的视频,通过作出优质评价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其行为违反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达人探店是互联网时代催生的新产物,呈现方式与传统广告有所不同,一些探店达人以线上种草之名,行广告推广之实,要想给探店种草除虫,行政机关应改变传统的广告监管方式,以适应新形势下广告监管工作需要。”海拉尔区检察院检察长吉娜告诉《法治日报》记者,食品安全是民生大事,行政机关对相关“假探店、真广告”的违法推广行为,必须严格监管,只有强化合规经营意识,才能使其在有序发展的轨道上走得更加稳健长远。
为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监管,规范探店广告发布,维护消费者知情权,8月2日,海拉尔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明案件背景及基本情况,以PPT示证形式逐一展示证据照片,明确了相关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及法律依据。
“平时我也会在网上刷到这类视频,有的确实看起来很有吸引力,没想到探店视频附加购物链接未标注‘广告’字样是违法的。”“探店视频关乎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检察机关找准网红达人违规发布涉食品安全广告的监督点开展公益诉讼,有助于推动建立良好的行业生态。”听证员经过认真研判讨论,一致对检察监督意见表示认可。
结合听证会意见,海拉尔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源头规范“广告”标识使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达人‘种草’‘探店’等新兴营销模式的高速发展确实对行业监管提出更高要求,执法监管需要与时俱进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参会行政机关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检察建议内容积极落实,加强对短视频制作者、发布者的监管力度与普法宣传力度,提升互联网广告从业者的守法经营意识,确保其依法宣传,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度维护市场秩序,共同规范探店行为。
为营造公平竞争、风清气正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海拉尔区检察院会同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当地网红达人代表进行了联合约谈。会上,通过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充分阐明达人探店的广告性质及未标注“广告”的社会危害和后果,要求探店达人认真履行广告审查义务,主动承担互联网广告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依法规范经营,被约谈代表均当场作出表态承诺。
“以前对于相关制度规定完全不了解,今天真是给我上了一堂普法警示课!”会后,一位当地探店达人告诉记者,通过约谈学习,自己对“探店达人”这一职业身份有了更加准确的认识,今后不仅要加强职业自觉,坚守诚实守信的底线,审慎甄别和发布视频,也要积极发挥宣传作用,辐射带动身边更多的“达人”。
互联网广告业已融入生产生活的各个角落,发挥着重要作用。吉娜表示,海拉尔区检察院将协同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达人探店行为,消除违法宣传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让探店经济真正做到种益草、拔害草,维护新业态良好消费环境,为探店行业校正航向,积极为新兴广告业态健康发展续航,为消费者知情权导航,为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护航。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09/t20240906_66411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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