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潍城区:借助外部监督促进规范司法
人民监督员上门走访当事人
潍坊潍城:借助外部监督促进规范司法
(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张惠)“检察官有无接受与该案相关的宴请、钱物,有无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等情况?”9月2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张兆瑞来到案件当事人王某家中,对其进行案件回访。
回访活动结束后,张兆瑞认真填写了案件回访监督卡,并将王某反映的“办案时长过长,可能给当事人造成心理压力”的意见,第一时间反馈给了办案检察官。
今年8月以来,为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潍城区检察院开展案件回访活动,对今年以来办案时长超过6个月、审结情况为退查未重报等4件涉民生领域重点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回访内容涵盖案件是否依法办理、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工作作风等8个方面。
为提升案件回访活动质效,该院主动与司法机关对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方案修订、实际开展、总结提升、督促反馈全过程。“本次回访活动主要针对涉民生领域案件,根据案件特点,选取具有专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为主导,实现‘外部监督’助力‘内部提升’。”该院检察业务管理部副主任高峻介绍。最终,从事企业经营且专业为会计学的张兆瑞,担任社区书记、调解委员会主任的江宏以及律师单明志被选定监督此次活动的开展。
江宏回访庞某刑事申诉案时,在电话沟通中了解到案件被害人因案导致生活困难,进而开展了实地走访。详细了解了有关情况后,江宏向检察机关提出“加大对涉案群体保护力度,防止群众因为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意见。
收到意见后,潍城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召开推进会,制定救助方案,向被害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在司法救助的基础上,该院还与区总工会、区残疾人联合会会签《关于建立维护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这起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好,我们进行了深刻反思。”办案检察官倪宝中说。
“通过案件回访活动对检察机关的办案效果进行评估,对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体验进行了解,能激励我们加强规范司法,做好做实检护民生。”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纪兵表示。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9/t20240907_6654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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