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故事 | 私人用电岂能公家“买单”
今年7月,勐腊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关累镇对属地化改革的6个农场社区开展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巡察干部深入居民家中、公共场所、收胶现场,与群众拉家常、话长短,捕捉线索、发现问题,切实把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挖出来、解决好。
“有没有向群众摊派费用增加群众负担的情况?”巡察组员向第一居民小组的李大哥问道。
李大哥沉思了片刻,“去年底,外来人员租种我们小组的土地套种香蕉,他们从我们的公房接电出去使用,也没单独安装电表,电费应该是小组交的,你们看这属不属于侵害集体利益的行为。”李大哥用不太确定的语气说道。
“这就是典型的侵害集体利益,损公肥私的行为。”巡察组组员小黄说道。
随后,巡察组找到了第一居民小组组长,进一步核实了解外来种植人员私自接电的情况是否属实。
“2023年底,我们小组橡胶林更新后,外来人员在橡胶幼林边套种香蕉,为了解决生活用电问题,经与我商量后,我当时就同意让他们从公房的电表处接照明用电,约定按月缴纳电费,事后就没有过多关注此事。”第一居民组组长道出了事情的经过。
巡察组发现问题后,向马鹿塘社区党总支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督促用电人员立即上交电费,同时要求其他社区举一反三,对公房私自接线行为逐一排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
马鹿塘社区党总支收到立行立改通知后,督促种植香蕉人员补缴了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的电费。
“马鹿塘社区各居民小组的电费、宽带费、监控费都是由社区统一支付的,我们对居民小组的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感谢巡察组帮我们发现问题,不然我们还一直交着不该出的电费。”马鹿塘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惭愧地说道。
“电费虽少,但集体利益一丝一毫不容侵占。”第三巡察组组长表示,开展巡察不仅要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更要深入到老百姓之中,深入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勐腊县纪委监委 金国强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unshixuncha_0827/13178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 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式友...24-11-25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