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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散装食品有了“专属身份证”

发布时间:2024-09-05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4年8月26日《安徽法治报》头版

  原标题

  望江检察为散装食品办理“专属身份证”

  通讯员 许心莹 记者 王原

  “现在好了,这些散装食品贴上了标签,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一目了然,我们买得安心、吃得放心。”8月23日,望江县一超市里的一位大妈,看着贴好“身份证”的散装坚果,开心地说道。

  今年6月份,望江县检察院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县内部分超市所售的散装米面、银耳、粉丝、坚果等食品,均未在食品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甚至有出售过期食品的现象,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散装食品标签不明,既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也增加了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流入市场的风险。6月12日,望江县检察院针对上述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排查食品经营主体210家次,立案12起。

  食品标签看似小事,却是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基础组成部分,是关乎民生的大事。望江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将持续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亮剑,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409/t20240903_66363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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