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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说蓝说】青蓝携手共成长 且思且行共芬芳

发布时间:2024-09-05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蓝方”刘海霞(左二)与“青方”耿轶凡(左五)共同参加交流座谈会

  

  “蓝方”刘海霞,山东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智库专家、山东省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曾获评山东省反洗钱工作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与“青方”——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二级检察官耿轶凡结对。

  

  

  刘海霞在基层调研

  学贵得师,亦贵得友。结对之初,一通电话,我被耿轶凡强烈的求知欲迅速点燃,由此开启了我们亦师亦友的带教学习旅程。结对期间,我们坦诚以待、充分沟通,在一次次面对面学习交流中见证了彼此成长,我也欣喜于能够以微薄之力助力青年人员成长成才。

  

  量体裁衣制定带教方案。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是典型的规模小、职能全的基层院,很多干警都是一人多岗。耿轶凡热情洋溢、能力全面,是青年干警的典型代表,但在日常工作中办案类型集中、工作模式单一,亟需拓展工作范围、提升工作效能。结对后,我们明确了突出重点、多点培养、抓出实绩的带教方针,内容上聚焦基层办案突出问题、未检组织协调工作特点、基层创新发展等难题。带教过程中,我与她共同参与了省检察院案件督办、典型案例培育、重大活动组织等工作,于实战中锻炼提升。在“黄河流域青少年法治教育行”巡讲活动中,她晚上10点临危受命组织一场主题教育班会。我们商量后,她连夜制作课件,在次日课堂上表达流畅、汇报从容,赢得学校师生一致赞赏与好评。

  

  挖掘亮点提升工作水准。带教中,我们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的突出问题、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的困境、未检新业务领域拓展的瓶颈等难题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有益碰撞。我鼓励耿轶凡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为切入点深挖个案,她通过一起未检刑事案件,挖掘出行政拘留不执行的反向衔接案件线索,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梳理出辖区内“应拘未拘”人员,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联动机制,总结提升的案例获评山东省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

  

  总结提炼成就多点开花。耿轶凡具备较好的理论调研能力及扎实的文字材料功底,我鼓励她沉下心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她立足职校学生犯罪率逐年上升趋势,调研分析并形成实证研究报告,从个案办理延伸触角,总结出针对未成年残疾人弱势群体的综合保护经验,成功转化为理论研究成果。撰写的多篇未检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有关部门转发、新闻媒体刊发,以其名字命名的“轶·凡”校园未检工作室成功立项临沂市检察机关2024年度创新项目。

  

  “物有无穷好,蓝青又出青。”青年干警的培养并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须厚植其成长沃土,最大限度地激发潜能,使其足下生力、翅下携风。下一步,我将与更多青年人才携手共进,在薪火相传中谱写更多检察故事!

  

  “青方”耿轶凡,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统一集中办理类人才库成员和法治宣讲类人才库成员,曾获评山东省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临沂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临沂市直机关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耿轶凡在全省“法治教育进乡村进职校”巡讲活动中与学生互动交流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青蓝计划”的正式启动犹如一场及时雨,缓解了我作为一名初入额检察官亟待克服本领恐慌的窘境,滋润了我渴求成长与进步的心灵。随着第一批“青蓝”结对的落幕,一轮完整的带教学习之旅也在我的眼中、笔下、感悟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凡学百艺,莫不有师。作为第一批“青方”学员,我有幸与省检察院刘海霞老师结对。刘老师在“青蓝计划”实施后第一时间与我对接,为我量身定制了带教培养方案。在为期一年的时间里,刘老师通过面对面交流、手把手教学,对我倾囊相授,让我得以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精品典型案例培育、法治巡讲实践、工作经验提炼等方面皆取得长足进步。

  

  学有所思,行有所向。带教学习期间,刘老师对我悉心指导予以帮助,让我得以在学习中成长、在成长中思考、在思考中精进。一是坚持高质效办案,检护民生。真正体现未检办案效果的在案外。在办理性侵未成年残疾人一案时,我们发现这一特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存在难点痛点。围绕做好司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我们进行了充分探讨,通过会签文件、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了对全区未成年残疾人群体的筛查和帮扶专项行动。刘老师指导我深挖个案,从提炼办案经验入手,体现以小案件守护大民生效果,最终,基于该案办理总结的做法先后被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转发、《山东法制报》报道。二是立足调研实际,创新为要。刘老师带领我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犯罪形势调研时,发现校园安全管理、周边治理、法治教育及犯罪预防工作存在突出问题,我们探索研究出建设校园未检工作室这一新路径,通过强化检、教、校合作,统筹多方资源,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阵线前移,形成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的互补互动。三是珍惜多平台锻炼,一专多能。囿于市检察院派出机构的特殊建制、案少事多的现实,我因无法专注于未检工作而感到彷徨。刘老师得知情况后,引导我更新理念,变一岗多责的“劣势”为四大检察、综合业务均有涉猎的“优势”,协调市检察院有关部门,吸收我参与一体化办案、理论调研及办文办事等工作,协助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撰写了多篇调研报告及理论文章,还参与了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场会筹备工作和全省法治巡讲活动,在实战中锻炼了能力,开拓了视野。

  

  学有归期,行无止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谨遵刘老师教诲,践履所学,努力成为一名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青年检察人才,与优秀的老师、前辈且研且思共前行。

  

  


原文链接:http://www.sdjcy.gov.cn/jcdw/202409/t20240904_47580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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