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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题报道]湖北十堰:一库清澈水 一抹检察蓝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一库清澈水 一抹检察蓝

  湖北十堰:构建“大保护、严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水生态保护格局

  日前,记者与湖北省十堰市检察院检察官一起登上丹江口大坝。放眼望去,阳光下的丹江口水库宛如一颗巨大的蓝宝石镶嵌在群山之中。微风轻拂水面,呈现出一幅烟波浩渺、水天一色的自然画卷。一库碧水,既是美好景致,更是责任担当。南水北调中线通水10年来,作为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的丹江口水库,已累计向北方调水超过660亿立方米,直接受益人口1.08亿人。

  8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湖北十堰丹江口库区的环保志愿者的回信中指出:“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需要人人尽责、久久为功。”“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切和嘱托,是十堰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保水、护水的动力源泉。”十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说。

  常态化推进环保志愿服务

  一库碧水的背后,有一群“检察蓝”在默默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垃圾肉眼可见地越来越少,参加守水护水活动的群众越来越多,让我们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环保志愿服务工作的意义。”8月20日,丹江口市检察院“益心护源”守水志愿服务队在浪河流域支流四道河开展捡拾垃圾、义务巡库、法治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检察官志愿者介绍,这是检察机关常态化推进守水护水志愿服务的生动实践。

  “像这样的守水护水志愿服务队,十堰市每个基层检察院都有一支,全市一共8支。守水护水志愿活动已成为检察人员的必修课。”十堰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赵晓军告诉记者。

  汉水泱泱,奔流向北。特殊的地理位置赋予了十堰市检察机关特殊的使命,守好一库碧水,成为十堰检察人坚定的信念和自觉行动。保护库区生态环境,除了依靠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也离不开社会大众的积极参与,离不开不断扩大的公益“朋友圈”。

  志愿者阮念华是“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第一批注册的志愿者。今年4月,他偶然发现,湖北省郧西县某镇的居民生活垃圾被集中倾倒在一处山林中的临时垃圾场,垃圾处理过程中有污水渗流,存在环境污染隐患。阮念华第一时间向郧西县检察院提供了这条线索,该院派公益诉讼检察官实地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依法向属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

  督促相关单位完成垃圾清运后,郧西县检察院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补植复绿工作,以便尽快完成临时垃圾场的生态修复。同时,该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听证会,对后续居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进行探讨。结合听证意见,属地镇政府决定新建一座高标准垃圾焚烧站,彻底解决垃圾处理问题。7月,郧西县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对临时垃圾场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认树苗生长情况良好,垃圾焚烧站正在按计划建设中。

  两年来,环保志愿者们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向十堰市检察机关提供涉水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5条,检察机关均第一时间登记在案,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服务平台,十堰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志愿者的“外脑”和“智库”作用,打造“生态环境检察+志愿服务”深度融合办案模式,让志愿者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情报员、宣传员,参与者、监督者,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守水治水护水公益保护格局。

  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

  攥指成拳,合力致远。流域综合治理是系统性、整体性工程,为此,十堰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一方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另一方面强化内外部协作配合,最大限度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酒店一个月用水6000吨,却没有排水许可证?今年6月,十堰市茅箭区检察院调取相关信息发现,辖区部分酒店和餐饮企业存在未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情况。为避免出现生活废水直排或偷排问题,茅箭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对涉案企业及其他排水量大、经营规模较大的餐饮经营户进行综合执法检查,督促9家企业整改并补办排水许可证,并与其他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增加排水许可审批事项,建立城区排水许可管理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扩大城区排水许可制度的覆盖面。

  善用小切口撬动行业大整治,体现了十堰市检察机关对“个案发现—类案监督—社会共治”办案模式的深入探索。检察机关协同行政机关,形成“隐患排查+问题查处+整改验收”监督管理闭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协同监督力度,致力于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竹溪县检察院办案团队在湖北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水源地水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与陕西省商南县、河南省淅川县检察院共建丹江流域联巡联防联控联治“四联”工作机制;竹溪县生态保护府检协作工作站在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竹溪县分中心揭牌;房县检察院牵头,与房县法院、公安局、林业局及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等9家单位会签《关于适用碳汇补偿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工作方案》,探索“生态检察+碳汇”工作机制……

  十堰市检察机关以“治已病,更要治未病”的态度,不断完善多部门、跨区域协作联动,形成上下游、左右岸共治共管格局。

  推动形成“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新风尚

  让案件当事人从“环境破坏者”变为“生态修复者”,是十堰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流域综合治理和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时坚持的办案理念。检察机关旨在通过“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社会治理”的生态办案模式,实现惩罚违法、教育转化、保护生态的多赢共赢。

  6月4日,湖北省竹山县检察院协调法院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在案发地公开宣判,并在相关职能部门见证下,组织案件当事人在该县上庸镇圣水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投放鱼苗55万尾,用于补偿水生态环境。据了解,这样的案例在十堰已遍地开花。围绕库区、水域岸线保护,十堰市检察机关建立生态修复基地6处,补植复绿38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177万余尾。

  “相比于简单的一罚了之,让破坏者以生态修复的方式来赔偿,才是兑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剂良方。”全国人大代表、十堰市太和医院副院长李龙倜对该办案模式表示肯定。

  在鼓励引导“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的同时,十堰市检察机关通过在案发地召开公开听证会、带案下乡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五进”活动,全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新风尚。2023年以来,十堰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守水护水专题普法活动3000余次,将法治理念、生态理念根植市民心中。

  “我们将牢记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的政治责任和法律使命,主动打好保水、治水、护水‘法律仗’,全力构建‘大保护、严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水生态保护格局,为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守好‘首都水井’安全线贡献检察力量。”刘少军表示。

  (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郑旭宴 鲍欢)

  大泥沟河水生态恢复如初

  近日,湖北省郧西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与“益心为公”志愿者一同来到该县景阳乡椒园村大泥沟河畔,对违章建筑拆除后的水生态环境修复情况进行回访。他们欣喜地看到,大泥沟河水生态已恢复如初,呈现出一幅水质清澈、波光粼粼的景象。

  今年3月,郧西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一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称景阳乡椒园村大泥沟河河道上建有违章建筑,影响河道安全和水质。“把房子建在河道上,一定程度阻挡了水流,遇到大雨引发洪水就危险了。”志愿者告诉检察官。

  郧西县检察院检察官立即前往景阳乡椒园村走访调查。原来,该违章建筑是一年多以前,附近某村未经规划审批私自建造的,建成不久便废弃,至今无人管理。大泥沟河是汉江郧西段的小流域之一,全长32公里,大泥沟河河道上的违章建筑不仅妨碍河道排洪、危害河堤安全,还会污染水生态环境。

  

  2024年4月17日,郧西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现场监督相关职能部门拆除大泥沟河河道内违章建筑。

  办案检察官联系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属地乡政府、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就违章建筑拆除问题进行磋商。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分析利弊,各方一致同意尽快拆除该违章建筑。4月17日,经郧西县检察院依法监督,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组织人员、机械对该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清运河道内的建筑和生活垃圾,使河道恢复行洪能力。

  “大泥沟河水生态治理,是我院协同共治参与流域治理的一个缩影。2023年以来,我院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办理流域治理相关案件69件。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深化综合履职,当好一方护水人。”办案检察官表示。

  (徐蒙)

  环保志愿服务“华丽转型”

  “经平台监测,我们现将发现的21条涉水质安全问题线索推送到生态检察官办公室。”8月19日一早,十堰市郧阳区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向郧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王鑫鑫办理涉生态线索移交手续。

  经过初步筛查,郧阳区检察院决定对其中5条线索开展调查核实。研判线索后,书记员李鹏飞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工作群里发声,呼叫距离线索指向区域较近的志愿者先行开展调查。后期,志愿者及时反馈调查情况,联络检察人员现场固定证据,再由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协同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及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磋商,推动问题得到解决。“从问题发现到处理再到解决,整个过程可谓快速、便捷、顺畅。这其中,离不开数字赋能。”王鑫鑫介绍。

  

  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走访郧阳区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查看实时水质监控情况。

  2023年,郧阳区委、区政府着手推进环丹江口库区流域治理数据汇聚整合,建设“天眼+地眼+人眼”一体化监测管控平台,通过“卫星看、监控盯、水上巡、岸上查”,对汉江流域9个乡镇、16条河流、154平方公里水域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监测,构筑“空、天、林、地、水”五道水质安全监管防线。针对库区面积大、风险点位多、管控岸线长的特点,郧阳区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充分发动库岸群众加入志愿者队伍,建立环保志愿者网格组织体系,实现技防、物防、人防全覆盖。

  在丹江口库区建成“天眼+地眼+人眼”一体化监测管控体系的背景下,“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的工作内容和方式随之发生变化。志愿者凌祖宏介绍:“以前我们的工作主要是发现环境问题线索,及时报告检察机关,现在转变为对可疑点位进行初步调查。数据系统承担了更多线索发现任务,但我们在协助调查上不遗余力,可以让办案更高效!”谈到自己志愿服务工作的“转型”,凌祖宏在胸前比出一个小小的“拿捏”手势。

  (贺兴)

  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得管起来

  “经过治理,水库周边的环境明显改善,也不会有人随意进出水源地了。”近日,湖北省房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汪家河水库,就水库周边生态环境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随行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检察官介绍情况。

  位于房县境内的汪家河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库,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库环境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周边居民饮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今年5月17日,房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履职中发现,汪家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可能存在环境污染情况。检察官与“益心为公”志愿者一起实地走访,了解到水库周边的护栏围网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加之通往南大坝的活动门没有上锁,导致无关人员可以随意进出水源地,库区内放牧、垂钓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问题,房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磋商,对公益损害后果、水污染防治职责归属等问题进行确认,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对汪家河水库环境进行整改,切实做好日常巡查监管,消除侵害公共利益隐患。磋商达成共识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推进整改工作,明确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行动、严查污染水体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宣传等举措,有效遏制了库区内垂钓、放牧等行为,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安全。

  回访中,检察官和志愿者现场查看了水库周边的护栏围网,发现破损处均已修复,通往大坝的活动门也装上了门锁。完备的设施加上专人日常巡查,让库区环境有了保障。

  (周青青)

  村民们纷纷加入志愿服务队

  初秋时节,“中国水都”湖北省丹江口市一派好风光。水草丰茂,飞鸟成群,每一“帧”美景都少不了大小河流碧水清波的滋养。“伙伴们,坐稳了,出发!”8月15日一早,在丹江口市龙山镇龙山咀村,丹江口市检察院“益心护源”守水志愿服务队队长张星站在船头,招呼队员开始一天的工作。

  龙山镇沿河而建,地处丹江口库区中心,东、西、北三面为丹江口水库环抱,是典型的库区镇。龙山镇的朝阳沟村、龙山咀村是丹江口市检察院的乡村振兴包联点。

  “我们不仅要让村民的生活好起来,更要让村民的生活环境美起来。”据张星介绍,2022年,丹江口市检察院成立“益心护源”守水志愿服务队,每名干警分段包联朝阳沟村、龙山咀村水库岸线共33段,建队以来已累计开展各类守水志愿行动百余次,通过细“治”入“微”的系统化治理,实现对责任水域的管护全覆盖。

  “这条河靠近公路,每到夏季,公路上往来龙山塔的游客增多,难免会遗落垃圾,需要我们及时清理。”志愿服务队队员刘震告诉记者,一次常规巡库时,他老远看见河道旁有垃圾,巡视后发现是河道附近有游客在吃东西。刘震一边清理垃圾,一边上前劝导游客。

  

  丹江口市检察院“益心护源”守水志愿服务队在该市龙山镇朝阳沟村开展巡库清洁活动。

  近年来,“益心护源”守水志愿服务队除了打捞河面垃圾,在巡查过程中若发现有排污、倾倒垃圾等现象,也会及时跟进调查,将线索移交本院生态检察办公室。遇到游客有钓鱼、戏水、游泳等不文明、不安全行为,服务队会及时劝导,做生态文明的传播者。

  “自家门前的垃圾,还让志愿者来拾掇,我们都不好意思了。”一天,龙山咀村村民王大姐见志愿服务队队员们干得热火朝天,也加入志愿服务队。就这样,村里男女老少齐上阵,实现了检察干警带头、群众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巡库协作方式。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环保志愿队伍,群众家门口的河流愈发清澈。

  “检察官让我们意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值得珍爱的家园。”多次旁听检察官“守水护水”法治宣讲的村民有感而发。

  (温珉玥)

  拆除霍河流域内私搭乱建

  “霍河流域治理试点、养殖业污水直排整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目前污水直排情况已得到有效遏制。”近日,湖北省竹山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生态环境、城管执法、水利湖泊、林业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再次来到霍河流域巡河查看,听工作人员介绍整改进展情况。

  霍河流域是竹山县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近年来,竹山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小流域巡河活动,深入调研小流域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推动整改。

  2024年4月,竹山县检察院检察官与该县水利和湖泊局特邀检察官助理联合开展巡河活动,发现霍河流域存在私搭乱建侵占河道、林地等违法行为。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确认村民陆某占用林地堆放砂石料、建设猪舍鸡棚,还在河道内搭建蔬菜棚,不仅影响行洪安全,还存在污水直排等风险。为此,竹山县检察院决定立案,邀请竹山县林业局、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水利和湖泊局,以及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竹山县城关镇政府等单位联合实地走访,进行现场磋商。

  多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形成推动整改的强大合力。整改过程中,检察官深入案发地开展法律政策宣讲,告诫村民不要在流域内私搭乱建,呼吁大家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各单位联动协作,拆除侵占河道的蔬菜大棚和违规搭建的猪舍鸡棚;铺设污水管,将附近居民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均纳入管网;转运侵占林地的砂石料,在林地种植樟树以恢复植被。

  6月14日,竹山县检察院邀请相关单位代表、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召开听证会,听证员评议认为,相关单位已依法履行职责,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我们将持续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举措,以法治力量守护生态绿,助力乡村振兴。”竹山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

  (李美)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9/t20240901_6647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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