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舆情 > 正文

青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检察为民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徐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近日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情况,发布5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民事支持起诉、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重复信访治理和国家赔偿等多种类型,展现检察机关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果。

  记者了解到,青海检察机关创建“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集控告申诉、信访接待、案件受理、司法救助、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职能于一体,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检察服务。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理念,综合利用公开听证、检察和解、司法救助等多种举措,推动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得到实质性化解。坚持多角度多环节为困难群体提供检察支持,2023年7月至今年6月,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045件,提供法律咨询611次,帮助申请法律援助236次。

  同时,青海检察机关把司法救助作为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以未成年人、残疾人、贫困户、军人军属以及农村地区因案致贫的当事人和困难妇女为救治重点,打造“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工作机制。2023年7月至今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69件335人,发放救助金781.6万元。积极践行以“我管”促“都管”的监督理念,努力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采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纠正社会治理堵点、漏点和难点,将个案办理效果延伸到行业治理,实现矛盾纠纷的全息化解。2023年7月至今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向行政单位、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31件,已被相关单位全部采纳。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9/t20240903_66501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