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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 宁夏纪委监委网 作者:佚名

  “从本次评查的案件情况看,存在调取证据不规范、条款适用不精准等问题,现一并反馈给你们,请尽快补充整改完善。”日前,平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组织开展本年度第4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及时向案件承办部门反馈受评案件问题情况。

  平罗县纪委监委坚持以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平罗县纪委监委开展2024年执纪执法工作评查实施方案》,实行案件质量月度评查工作模式。为确保评查效果,该县纪委监委抽调系统内精干力量组建评查专班,整合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7类案件质量要素制作《案件评查表》,对照评分细则,逐案逐项开展全要素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个案问题以“一案一台账”开展“点穴式”反馈,督促受评案件责任单位对照反馈意见限期整改。对易发共性问题以下发《评查情况通报》《审理工作提示》和开展“我的业务我来讲”业务讲堂等形式,组织办案人员举一反三,进行“全链条”整改,并选取典型案例,组织全体办案人员复盘学习,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推动实现“评查—反馈—整改—提升”闭环管理,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我们将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指挥棒’作用,以案件评查问题为导向,坚持‘当下改’与‘常久立’相结合,通过全要素评查、全过程规范、全链条明责,积极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长效常治作用。”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平罗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408/t20240830_916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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