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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庆阳宁县:立足监督“小切口”做实民生“大文章”

发布时间:2024-09-01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自来水水质明显变好了……”近日,宁县检察院对“二次供水”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活动,经过实地回访,发现相关住宅小区、医院已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各项管理漏洞已及时补正。

  据悉,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今年3月,宁县检察院开展“二次供水”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辖区内18个小区50余栋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发现个别高层住宅小区、医院等场所“二次供水”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供水、储水设施未定期清理消毒、水质未进行检测、卫生环境脏乱差、监管缺失等问题,存在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

  针对发现的问题,宁县检察院决定拟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召开听证会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及相关行政部门、部分小区物管单位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对辖域内“二次供水”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介绍,并就被监督行政机关应尽职责及法律适用进行阐释论证。听证员就问题原因、监管现状、解决办法等内容向检察机关和被监督行政机关进行提问。经充分评议,大家一致认为饮水安全问题关乎千家万户,检察机关调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引用准确,提出的检察建议合理恰当,同意就“二次供水”工作中存在的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会后,宁县检察院全面采纳听证意见,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二次供水”中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消除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开展普法宣传,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监督,提升“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规范管理的自觉性。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积极整改,联合约谈“二次供水”单位负责人,并签订《责任告知书》,制定《“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专项工作方案》,对辖区内“二次供水”单位进行拉网式摸排,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对不符合规定的单位集中整治,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开展法律法规和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增强“二次供水”单位安全责任意识和饮用人群的自我保护意识。

  此外,为推动建立“检察+行政”协作共治格局,宁县检察院与县住建局、卫建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二次供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建立定期联系会商和监督线索移送机制,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设备维保等方面工作的协同配合,以“我管”促“都管”。同时,该院创新思维,以点带面推动行业治理,构建了城市“二次供水”法律监督模型,以推动“二次供水”治理为“小切口”,凝聚保护合力,做实、做细民生保障“大文章”,以实际行动助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努力实现高质效办案与群众期盼同频共振。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3/351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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