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石楼:“飞线充电”隐患多,公益诉讼促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飞线充电、违规停放等行为,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对全县部分小区进行排查,发现小区普遍存在“飞线充电”现象,针对存在问题,于2024年8月9日向石楼县消防救援大队送达整治本行政区域内居民“飞线充电”的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石楼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石楼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检察建议中提到的“飞线充电”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行政责任划分。8月29日,石楼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石楼县公安局灵泉镇派出所、交警大队、法制大队相关负责人,消防救援大队、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灵泉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召开关于石楼县人民检察院“飞线充电”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
会上,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明确“飞线充电”与电动车入户问题由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根据责任链要求,对所负责的行业领域、重点监管对象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和乡镇要加强联合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制止措施,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乡镇或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协助处理。各行政单位负责人表示会按照检察建议内容积极配合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整改,并针对此类问题对35家小区召开“飞线充电”消防安全警示会,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具体要求,主动作为,联动发力,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安全无小事,防患是关键。下一步,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将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保持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长期关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切实解决好老百姓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对“飞线充电”工作持续跟进监督,巩固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切实解决“飞线充电”问题,助推飞线充电源头治理,用心用情为平安石楼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dfdt/202408/t20240830_66314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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