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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简阳:及时督促镇政府治理耕地“非粮化”

发布时间:2024-09-01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打官司造成耕地多年撂荒,得管!

  四川简阳:及时督促镇政府治理耕地“非粮化”

  (记者查洪南 通讯员唐丽 李昭)近日,四川省简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回访禾丰镇蒋家桥村时,眼前的景象与几个月前截然不同,原本撂荒的地里已种上了水稻、玉米、花生等农作物。

  2015年,李某某、王某某夫妇与禾丰镇蒋家桥村8社签订协议,承租79.8亩土地。2018年,协议双方发生纠纷,夫妇二人不再支付承包费,并停止耕种土地。2022年8月,禾丰镇蒋家桥村8社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某、王某某按协议支付承包费和违约金。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法院均支持了原告诉求,判决解除《土地承包协议》并要求李某某二人支付2022年7月之前的土地承包费。2023年12月,李某某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监督。后经组织调解,二人支付了拖欠的大部分承包费用,剩余部分正在执行中。

  由此,土地承包权属转移,那么,撂荒的土地又该如何恢复往日生机?今年3月,简阳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该民事监督案时发现,涉案耕地存在长期撂荒的情况,遂将该线索移送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调查发现,案涉79.8亩耕地因双方纠纷,自2018年起就一直处于撂荒状态。经审查,该院认为,禾丰镇政府对辖区内耕地负有管护职责。

  5月31日,该院与禾丰镇政府举行土地流转撂荒地治理听证会,受邀参会的市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的做法表示赞同:“土地保护关系粮食安全,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可以促进各方协作做好复垦复耕,造福后代。”

  听证会后,该院现场向镇政府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后者积极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加强辖区内耕地撂荒治理,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良田粮用。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行职责,组织村社对撂荒的79.8亩耕地进行复耕复种。如今,曾经野草丛生、撂荒近5年的土地上又长出了粮食作物。

  “我们将进一步聚焦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协同监督,通过检察建议持续推进耕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8/t20240830_6647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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