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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虚拟币日入千元,刑不刑?溧阳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为了偿还信用卡欠款,待业的小吴(化名)不惜铤而走险,与“洗钱公司”合作倒卖虚拟货币从中渔利。经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2024年7月26日,小吴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溧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3年11月底,因在大学时期网上投资外汇、虚拟币等欠下信用卡数万元亟需还款,小吴便想着找个兼职赚点外快。因多次投资外汇、虚拟币,小吴了解到境外平台相关灰色产业较多,且报酬丰厚,便打算在“telegram”聊天APP上找兼职。没过多久就有人联系小吴,来人自称是“洗钱公司”的客服,对方称可以从“欧易”平台交易所购买U币(虚拟货币),然后转移到他们研发的“U-MATOU”APP上,他们会分批次高价回收,这样小吴就可以从中赚取差价获利。

  尽管“telegram”群友提醒小吴这是违法犯罪行为,但他依然执迷不悟,坦言还款压力太大,做这个事情的人很多,也不是个个都出事了。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他还是不顾一切地应承下来。

  2023年11月28日,小吴在“洗钱客服”的引导下,下载安装了“欧易”以及“U-MATOU”APP,并购买1000个U币,价格为1美元1个,存入了他在“欧易”平台的个人账户中。他再通过“U-MATOU”APP上面生成的二维码和乱码(U币的识别方式),将这些U币转移到“U-MATOU”APP的个人账户上,该转移过程会被收取2%的手续费用,由小吴自己承担。转移完毕后,小吴联系“洗钱公司”客服,按照指示在“U-MATOU”APP上绑定自己的银行卡,将账户中的U币按照对方指定的时间挂在平台上,以每个U币8.6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洗钱公司”会在小吴挂售U币后,第一时间分批次回收,并向小吴绑定的银行卡分批次打钱。第一次交易,他就获得了1600元左右的利润,尝到了甜头的小吴认为这样的生意操作简单、利润大,用不了多久就可以还清自己的债务,于是每天交易大概1000个U币。

  2023年12月22日,溧阳市公安局中关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自己被人以“刷单”的方式诈骗3830元。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查明,其中2520元打入了小吴的银行卡内,随即依法传唤小吴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小吴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2024年4月19日,该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小吴为帮助不法分子洗钱而使用的银行卡账户中,总流水为13笔,共计2.5万余元,个人非法获利5000余元。“如果不是自己被公安机关抓获,可能会在这条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小吴悔罪认罚。7月11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以小吴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7月26日,溧阳市人民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诈骗分子不断翻新诈骗手段的同时,其“洗钱”方式也逐渐多样,但无论用什么形式“包装”,都离不开“以利相诱”。因此,不要为了些许蝇头小利,向他人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或收款码,这种看似轻松的赚钱方式,其实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必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切莫因为自己的一时贪念,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08/t20240827_16546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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