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组织建设 > 正文

贵州威宁:打造“蓝剑”检察侦查品牌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突击队啃下“硬骨头”

  贵州威宁:打造“蓝剑”检察侦查品牌

  

  侦办的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检察侦查案例库,承办了全省检察机关第一例“机动侦查案”……自2021年底,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组建“蓝剑”检察侦查团队以来,该团队坚持专业化发展,在稳步推进的同时,不断加大力度,提升办案质效。

  专业化“破题”

  监察体制改革以后,检察机关继续依法行使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检察侦查权。由于这类案件犯罪主体反侦查能力强、犯罪手段隐蔽、讯问对抗性强,发现线索和侦破难度大,而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力量不充足、不专业制约了这一工作的开展。

  为充分履行检察侦查职能,2021年底,威宁县检察院从公诉、刑执、技术等部门抽调力量组建“蓝剑”检察侦查团队,“蓝”是检察蓝,“剑”是利剑,“蓝剑”即为检察工作中的反腐利剑。该团队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邹军带领。

  团队虽然成立了、人员也配齐了,但团队成员除邹军外仅有2名同志从事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刚开始其他成员连一份像样的侦查提纲都不会拟。“专业能力就是手中利剑,只有掌握专业能力才能突破犯罪嫌疑人的防线,成功侦破案件。”邹军说。

  如何破解能力瓶颈?“蓝剑”团队成立之初就坚持“党建+队建+业务”融合发展模式。例如,团队在查办周某等人系列诈骗案期间,申请成立临时党支部,为团队协作配合、外出办案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此外,该院充分发挥头雁领航效应,检察长带头办案、分管副检察长深入一线常驻办案,以员额检察官的身份与其他办案人员共研案情,共商侦查方向和思路,促进侦查办案工作良性发展。实践中,该团队还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注重“实战”锤炼,加强青年侦查业务骨干培养,全面提升侦查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

  把疑难复杂案件当作“磨刀石”

  专业能力的提升让“蓝剑”团队有了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底气。“蓝剑”团队自组建以来,已侦办职务犯罪案件10件14人,其中司法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7人,罪名涉及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诈骗、受贿等,不乏“硬骨头”案。周某等人系列诈骗案就是其中之一。

  2016年以来,担任当地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周某借征地拆迁之机,利用职权,伙同亲友及测量、复核人员,多次采取虚增面积、虚构房屋、虚报权属等方式骗取国家拆迁款。

  周某具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2022年底,有关部门发现问题后多次找周某调查,周某拒不承认犯罪事实,于是建议将该案移交检察机关查办。“蓝剑”团队接手后,经研判、初核并获取关键证据后将该线索层报省检察院同意,行使机动侦查权侦办此案。

  由于有前面接受调查的经历,周某到案后仍深信能再次侥幸过关,一度强烈对抗侦查审讯,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审讯工作一时陷入困境。关键时刻,团队及时调整侦查方案,在继续加大审讯力度的同时,强化对外围证据收集和分析研判。在内外兼施的强大攻势下,周某最终全面彻底交代了犯罪事实。今年5月,周某等人被法院依法判处八年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有效地震慑了拆迁乱象。

  向数字检察要“战斗力”

  “仅仅依靠一张嘴一支笔办案,那侦查工作无异于还处于刀耕火种阶段。数据分析和大数据赋能,是侦查工作的工业革命。”邹军说。

  “蓝剑”团队对办案获取的数据进行分类储存,优化数据管理,有效整合各类数据信息,构建线索发现模型,对海量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挖掘、分析研判,提升线索发现能力。

  在办理周某等人系列诈骗案中,通过全面收集数据,对相关人员社交软件、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行账单等大容量数据开展核对、碰撞等多维度关联分析,帮助侦查人员快速识别异常数据和可疑人员。

  同时该团队采取了“机动侦查+无人机”办案模式,将无人机拍摄图片数据与原卫星地图进行对比,进一步锁定为骗取拆迁款而抢建地上建筑物的真实情况。

  该团队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房屋拆迁领域机动侦查权线索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对拆迁户信息、国家工作人员信息、银行流水、卫星图片等数据的综合分析,成功发现数十条犯罪线索。该团队自行立案侦查3件3人,移送监委、公安及其他检察院立案调查、侦查20余件30余人。

  “2021年以来,‘蓝剑’团队共侦办检察机关有管辖权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4人。除正在侦查的3人外,其余均被法院判决有罪。”该院检察长王化宏说。

  (记者丁艳红 通讯员李红柳)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8/t20240827_66419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