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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沾化区:为简案开通快办“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沈玉华)近日,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检察院检察官到被告人刘某所在乡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案例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进行普法,提醒群众远离电信诈骗,避免成为电信诈骗的“工具人”。而这次普法宣讲,源于该院通过“简案快办绿色通道”办理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刘某是一名物流车司机。一天,刘某在浏览网页时看到有人通过提供银行卡信息在网络上赚快钱,他决定试一试。今年2月,刘某主动联系网络上的“兼职客服”,把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等信息提供给“兼职客服”使用,收取“好处费”4000元。之后,刘某陆续收到银行后台的风险预警提示,但已经尝到甜头的他不以为然,自认为这波操作非常隐秘。事实上,所谓的“兼职客服”正通过刘某提供的银行卡流转诈骗资金50余万元。3个月后,被害人报案称在网上被骗取大量资金,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今年7月,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沾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并向刘某释法说理,详细讲解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常见手段。

  “不劳而获是行不通的,在接收到银行后台发送的风险提示短信后,仍然提供银行卡帮助他人转移诈骗资金就是违法行为。”听了承办检察官的话,刘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上缴违法所得,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综合考量刘某的情况,该院决定为其开通“简案快办绿色通道”,仅用2个工作日便快速完成了对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讯问、认罪认罚具结等程序,并将该案移送法院,建议其适用速裁程序。考虑到刘某银行卡内流转的诈骗数额清楚,自己的获利已全部上缴,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该院建议对其适用缓刑。一天后,该案在沾化区“简案快办”一站式办案中心速裁法庭开庭审理,当庭宣判。

  今年以来,沾化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法院、司法局成立“简案快办”一站式办案中心,通过案件预审查、案件繁简分流、就地办理简案实现了刑事案件“一站式”流转,在缩短办案周期的同时,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8/t20240827_6641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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