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只盼长河不染尘
8月22日《检察日报》第7版整版报道
检察机关服务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系列报道之治污篇
谁能想到呢。黄河从巴颜喀拉山出发,一路向东,却在黄土高原几次调转方向,走出一个大大的“几”字。
这是山与水的碰撞,是黄河在大地上的绝唱。在这片黄河“几字弯”上,集齐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七大生态要素,又怎能不好好保护呢。
流过千年岁月,不知从何时起,污染成了黄河之殇。当黄河“几字弯”也面临着水污染的严峻挑战时,在守护黄河安澜的众多身影中,有一抹熟悉的“检察蓝”。
守护一段段河岸
让美景活跃在黄河
玛曲,黄河首曲。这里是“天下黄河第一弯”,也是黄河“几字弯”的起笔处。
对玛曲草原上的牧民来讲,“春乏关”总是很熬人。
每年农历春节过后,青草还未发芽。此时,牧民养的牛羊常因缺草缺料,出现病死、冻死、饿死等情况。
一到“春乏关”,黄河沿岸、水源地附近,就会出现牛羊等牲畜的尸体。时间久了,不仅恶臭熏人,腐烂的尸体也造成水土污染。
“牧民一般不会将牲畜尸体丢在自家草场上,大都是拉到河边、路边再扔。沿着河岸走,走不了几步路,就能看到牦牛或藏羊的尸体。”甘肃省玛曲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会锋说,这些被随意丢弃的牲畜尸体极易引发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等问题,污染地周边的群众对此反映很强烈。
于是,玛曲县检察院部署开展“牲畜尸体无害化处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对辖区内随意丢弃牲畜尸体情况实地走访、调查取证。
在对弃置现象较严重的两个乡镇立案调查后,玛曲县检察院依法向两个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监管,指导牧民要重视病死或其他死因不明牲畜尸体的无害化处理。
同时,该院也向负有行政执法监管责任的农业农村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玛曲县农业农村局向各乡镇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并先后30余次组织执法队伍开展巡查,对现场发现的几百头牲畜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消除生态安全隐患。
如今,再去黄河岸边走一走,人们已经很难再看到被丢弃的牲畜尸体了。
当黄河“几字弯”的起笔处,玛曲县检察院在为黄河岸线资源保护而步履不停时,黄河“几字弯”的落笔处,陕西省潼关县检察院同样在为黄河岸线资源保护孜孜不已。
潼关人民爱黄河。在潼关人眼中,天下黄河十八弯,最美一弯在潼关。上世纪90年代,潼关在黄河岸边开发黄河风景区,引入一批商户发展旅游业。
随着矿山的关闭,自然地貌得到了恢复,被破坏的耕地也重新种起了玉米。2024年7月11日,陕西省延长县检察院检察官对案发地进行“回头看”。
“其中有一些商户,在没有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等情况下,在黄河风景区占地数十亩建设建筑物,还间歇性向黄河排放餐饮污水。”潼关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
时间久远,涉及范围广,案子要不要办?怎么办?“商户占用了黄河河道行洪区,影响河岸堤防安全,还可能污染黄河水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官告诉记者,潼关县检察院将案件上报陕西省检察院后,三级检察院决定合力办理此案。
然而,在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履职并不到位,违法建筑并没有拆除。于是,潼关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诉”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法院判决后,如今,违法建筑正在逐步拆除中。
“该案的办理是‘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流域管理’治河管水新模式的有效实践。”陕西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主任王洋说,检察机关一直在对判决跟进监督,并积极推进商户妥善安置问题。
守护黄河安澜,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积极融入黄河国家战略。比如,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以陕西为例,2021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起诉破坏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04件680人,办理相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1件和公益诉讼案件4075件。
染绿一座座矿山
让清水流淌入黄河
黄河多支流。正是有了众多支流的汇入,最终成就了浩瀚的黄河水。
陕西省延长县,就有一条黄河的支流——延河。延河自西北向东南流,最后注入黄河。黑家堡镇胡家村就坐落在延河边上。
这个依山傍水的村子本有着怡人的人居环境,但自从山脚下建起一座采石场后,一切都变了。
“过去大风天哪敢开窗哟,天上飘的都是土。还有那河水,发大水时,水面漂着一层油,冲到庄稼地里,庄稼都死了。”3年过去,胡家村村民赵静依然记得采石场带来的影响。
采石场原来在胡家村东头,与村子不过相隔一条马路,与延河也不过二三百米的距离。
采石场一开工,就是漫天的粉尘,飘到村民家里,也飘到了庄稼地里。废石渣被直接倒在延河里,河水变得污浊。因为采石过程中挖到了浅层石油,大雨天,渗油就顺着雨水流到延河里、庄稼地里,污染一大片。
如今,这里已不再采石。放眼望去,满山绿色,只能依稀从垂直的峭壁上,看到采石场的影子。
从“满目疮痍”的矿山到郁郁葱葱的“绿山”,变化要从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说起。
“采石场对周围的环境破坏非常严重,大量的林地、草地被毁,水土流失严重,延河水环境状况变差。”延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刚学用“触目惊心”形容当时的采石现场。
延长县矿产资源丰富。靠山吃山,这里的采石场也不少。经调查发现,延长县有十几家采石场都是无证经营,不仅没有取得采矿权,也没有办理过采矿许可、占用林地许可等手续。
面对行政监管的缺失和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延长县检察院决定召开一场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都认为非法采石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应当履行监管职责。但他们也表示,这件事单靠某一部门很难办成。”延长县检察院检察官刘小娥是该案的承办人,她说,召开公开听证会就是要凝聚各方力量,合力解决这件事。
在向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和延长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部门送达检察建议后,延长县检察院向县政府提出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的建议。很快,延长县成立矿山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聚力开展矿山治理工作。
经过三年治理,延长县已累计修复废弃采石场22处,新增耕地900余亩,恢复林地800余亩,恢复草地700余亩。
一座座曾经“满身伤疤”的矿山都披上了“绿衣”,在热烈的夏日阳光下,入眼,绿色愈发浓郁。
“咱们脚下的这块地以前就是采石场,你看,现在都种上玉米了。”延长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段泽明指着眼前的一大片玉米地,眼里都是笑意。
村民赵静也很高兴,采石场关停了,漫天的粉尘不见了。矿山修复了,石油不再渗漏,家门口的河水变清了。
让一泓清水入黄河,检察机关从不只是单靠自身的力量,而是在加强系统内部协作的同时,不断推动健全社会支持机制——
陕西省检察院联合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协作推动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将行政执法、刑事侦查、刑事检察、司法审判及检察监督有效衔接,确保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合力、高效推进。
甘肃省检察院和省水利厅联合出台《甘肃省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协作配合,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的法治化水平。
最高检2023年联合水利部启动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着力构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相衔接的生态保护大格局。
当黄河水变清,当河中的鱼儿欢腾,当河边的人们欢笑,“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有了更具象的表达。
修复一处处湿地
让候鸟蹁跹于黄河
这是黄河“几字弯”上的一幅秀美生态画卷。
内蒙古南海子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下称“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是众多候鸟南北迁徙的重要停歇地。
昔日,这里是九曲黄河的一段故道,河水改道南移后形成了如今的湿地。在湿地的核心区,曾有一座运营十多年的浮桥——王大汉浮桥。
王翠仙家就在浮桥附近的王大汉村。她说,之前这里每天都通车,大多是拉煤车。车一过,路面、水面都是煤尘。
“浮桥是2006年经相关行政机关批准建成的。但在2007年,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浮桥及通往浮桥的引路都被划入保护区的核心区。”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工作人员代红亮说,一直以来,他们都在反映浮桥对湿地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但是因为浮桥的审批建设早于湿地的规划,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2021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向自治区检察院移送了王大汉浮桥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线索。随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对此依法立案调查,并统筹自治区、包头市、包头市东河区三级检察院力量成立专门办案组。
2021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向包头市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拆除王大汉浮桥并关闭通往浮桥的引路,修复王大汉浮桥及引路侵占的湿地生态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包头市政府组建专门工作组,研究制定浮桥拆迁安置及专项整改方案。
“2022年8月,我们跟进监督时发现,浮桥以及附属设施都已被拆除,浮桥路段也完全封闭了。”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张云龙说,没有了过往车辆和煤尘污染,湿地恢复了往日宁静。
记者在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看到,浮桥已不在,各种鸟类或嬉戏打闹,或低头觅食,或展翅翱翔。
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管根本、管长远的还要靠制度、靠法治。2023年4月1日,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检察机关不断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护和治理,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法治之力守护“母亲河”。
前不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发出了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员令,明确要求“优化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机制”。
紧跟全会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直接部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促进生态环境治理、绿色低碳发展,更好发挥公益诉讼在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中的独特作用。
斗折蛇行间,黄河“几字弯”如一条玉带,镶嵌在中华大地上。避免黄河之殇,守护“玉带”不染尘,关于“检察蓝”与黄河“生态绿”的故事,仍未完待续……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08/t20240823_662112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 悟延安精神 为人民服务24-11-28
-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24-11-28
- 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24-11-28
- 利剑护蕾|检察官“跨界”...24-11-28
-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24-11-28
- 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24-11-28
- 四川省检察院成功举办第二...24-11-28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昌都市...24-11-28
- 天水:召开“检护民生”专...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