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把警示教育课堂搬进庭审现场
“我非常后悔,悔恨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近日,濉溪县纪委监委查办的一名违纪违法人员在庭审现场泪流满面、悔恨不已。“案中人”利用担任工程管理岗位的职务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51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庭审当天,濉溪县纪委监委组织各镇、县直相关单位工程建设领域分管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业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160余人,到濉溪县法院庭审现场参加旁听,把警示教育课堂搬进庭审现场,“零距离”以案示警。
“他以前是我们单位工程管理领域的技术骨干,现在却戴着手铐,被带进了被告席,人也变得苍老了许多,实在是让人触目惊心,让我深切感受到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必须引以为戒。”庭审结束后,该案件案发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颇有感触。
为贯彻“全周期管理”理念,准确把握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内在逻辑关系,濉溪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拓宽警示教育的形式载体,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去年以来,联合当地法院建立常态化庭审旁听机制,每次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前一周,由县法院通知县纪委监委,有针对性地组织案发单位人员、相关领域人员、办案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庭审旁听。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国企、医疗卫生等领域旁听庭审7场次,300余人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此外,濉溪县纪委监委不断丰富警示教育的载体和方式,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忏悔录、开展廉政宣讲、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等形式,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今年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委拍摄警示教育片2部、编印忏悔录1本、开展廉政宣讲30余场次,督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开展警示教育300余场次,发送廉洁过节提醒短信8000余条。
“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警示是最响的‘棒喝声’。下一步,我们将用足用好反面典型‘活教材’,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分层分类推进警示教育走深走实,真正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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