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高层动态 > 正文

曹建明:在依法推进中攻坚克难 在持续推进中凝神聚力

发布时间:2024-08-22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正义网北京1月12日电(记者 王治国)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保持良好改革势头,在统筹推进中重点突破,在积极稳步推进中提高质量,在依法推进中攻坚克难,在持续推进中凝神聚力,推动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在新的一年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修订的《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改革规划》”)及工作方案、《2015年检察改革工作要点》(以下简称“《改革工作要点》”)。

  会议认为,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检察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有力领导下,在全国检察机关共同努力下,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4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深化检务公开成效显著,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取得重要突破,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迈出重要步伐,实现了改革良好开局。

  会议指出,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抓好2015年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巩固改革良好势头,再接再厉、趁热打铁、乘势而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全国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实施好此次会议通过的《改革规划》和《改革工作要点》,巩固改革成果,保持良好势头,加大推进力度,推动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在新的一年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会议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2015年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工作,要在统筹推进中重点突破。全国检察机关和最高检各部门,要按照《改革规划》和《改革工作要点》,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举措一体部署、一体落实,确保改革任务扎实落地。在全面谋划和推进改革的同时,要突出重点,抓住一些有标志意义的改革举措,力争实现突破。特别是四中全会提出的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等改革举措,要作为今年推进改革的重中之重任务来抓,加强研究论证,尽快拿出试点方案报经批准或授权后启动试点。

  会议指出,2015年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工作,要在积极稳步推进中提高质量。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是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尤其是四中全会以后,一些涉及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项目,政策性很强,改革的深度、广度、力度都是前所未有,一些重大改革举措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一些重要改革项目,既要稳步,又要积极,更要提高质量。要深入研究,认真试点,依法推进,避免在时机不成熟、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一哄而上。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任务重、时间紧,在稳妥有序推进过程中也要加快改革进度。各牵头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路线图、时间表,对本部门牵头的改革任务抓紧细化,明确责任人和阶段性时限要求,确保按时完成。

  会议强调,2015年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工作,要在依法推进中攻坚克难。检察机关既要始终坚持依法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又要积极从立法上及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推动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同步推进。在依法推进改革过程中,尤其要认识到,现在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困难和矛盾。各级检察机关既要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解决自己的思想观念和利益固化问题,又要强化攻坚意识,下力气攻克难点问题,防止“中梗阻”和“肠梗阻”问题。

  会议要求,2015年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工作,要在持续推进中凝神聚力。从现在起到2017年,落实《改革规划》的时间实际上只有3年。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最高检各部门一定要有持续作战的思想准备,不松劲、更给力,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勇于担当,在抓办案的同时要坚持不懈抓改革,通过改革推动工作、促进创新,把改革的成果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各部门“一把手”都是改革第一责任人,要真正把改革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经常过问。要加强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落地督察,抓落实、抓督办,切实增强执行力,确保各项改革落到实处。

  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有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gcdt/201501/t20150113_153567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