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他把“调查资料”卖给外国人
《检察日报》2024年8月13日要闻版
明知偷拍内容会对被偷拍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仍将偷拍内容有偿提供给境外人士,还辩称是尽职调查——
他把“调查资料”卖给外国人
“被告人叶某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以损害商业信誉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上,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叶某作出指控。
“叶某虽有实施潜入柒月公司(化名)偷拍、前往公司厂房拍照等行为,但其向丹尼(化名,另案处理)发送的图片、录音文件及文字报告均是其真实、客观的经历,且文字报告中没有任何捏造、虚构的事实,上述行为均不具有刑事可罚性。”叶某的辩护律师对检察官的指控进行辩解。
叶某究竟做了什么?丹尼又是谁?叶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这一切还要从2021年春节说起。
股票大跌
竟和境外做空机构有关
2021年2月17日,正月初六。当人们还沉浸在春节的喜悦氛围中时,柒月公司的员工却显得慌乱不安。
这一天,柒月公司在境外上市的母公司股票价格瞬间大跌64%,截至收盘跌幅达62%,给柒月公司和母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然而,调查发现,这次股价大跌或与境外某做空机构有关。
就在这一天,境外某做空机构的公司网站上出现了一篇关于柒月公司的做空文章,并且该做空机构还在某境外视频网站上发布了一条关于柒月公司的视频,视频中配有相应文字说明,比如:“这就是世界级IP的保护方式吗?”“走过了整个一楼,没有人,也没有生产活动……没人在办公室……非常多纸箱……”“我们的调查员终于遇到了一位员工,并向她问询柒月公司的产品,他们让我们查看官网……”
某境外视频网站视频截图显示,截至2021年2月18日16时52分,相关视频私密链接已有73898次观看。
柒月公司相关人员表示,照片和视频拍的都是公司的生产车间和办公区域,公司从来没有用过这些照片和视频对外宣传。查看公司监控后发现,在2021年1月18日12时28分,一个中年男子经园区大门进入公司楼下偷拍,他没有走公司正门,而是绕过保安来到公司后门消防通道,经消防通道到达各层后门,因为有门禁未能进入。随后,他回到公司后门,尾随员工进入生产车间,偷拍生产线、产品和设备。
发现视频中部分素材明显是他人偷拍的后,柒月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2021年2月19日,公安机关将叶某抓获归案。
到案后,叶某声称,2021年1月,外国人丹尼找到他,希望他对柒月公司及其客户信息、资料等进行调查。随后,他前往柒月公司尚未正式投入使用的新厂房进行拍照。1月18日中午,他又偷偷进入柒月公司内部,在禁止拍摄区域拍摄大量视频。此外,他还假冒他人身份以洽谈业务为由进入上海某智能科技公司(系柒月公司客户)内部进行调查。
此后,叶某将获取的视频连同撰写的文字报告等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丹尼。没多久,网络上便出现了境外某做空机构发布的针对柒月公司的做空报告和视频。
“我只是在做尽职调查,没有添加任何个人意见,我也不认识境外某做空机构,和该机构没有任何联系,我不认为自己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犯罪。”面对检察官的指控,叶某并不认罪。
那么,叶某真的只是在做尽职调查吗?
名为尽职调查
实则涉嫌刑事犯罪
“叶某和他的辩护人提出,其没有捏造、散布关于柒月公司的虚假信息,提供给丹尼的资料都是其真实所见,并不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但我们审查后发现,事实并非如此。”检察官告诉记者。
据了解,叶某和丹尼早在2009年就相识。近几年,丹尼多次找到叶某,让其到境内多家公司进行调查。每一次,丹尼都会付给叶某一定酬劳,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这一次调查柒月公司亦是如此,只是钱还没收到,叶某就被抓了。
据叶某交代,此次调查柒月公司,丹尼是受对冲基金公司指使,其又转交叶某做调查,至于是哪家对冲基金公司,丹尼并未提及。
当被问及是否了解何为对冲基金公司时,叶某表示,他所认识的对冲基金公司就是做股票、期货等投资,可以造成价格波动。
叶某是否知道自己的调查内容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呢?
“结合叶某与丹尼之间的聊天记录、叶某的供述等分析可知,他对于自己偷拍的这些照片将被境外对冲基金公司利用是明知或者放任的,且长期以来,叶某不单纯是按照丹尼要求对境内多家公司进行一般调查,而且是有目的地选择调查的角度,主观上是明知其所调查的内容会对被调查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检察官告诉记者,叶某曾在聊天中向丹尼称“看了报告我的调查还是蛮关键的……做好第一次,下次收高些……”这更能反证叶某调查时的主观目的。
“他是在中午12点30分前后来公司偷拍的,这个时间正是员工的午休时间,大家都外出吃饭了,所以公司里几乎没有人。”柒月公司的一位副总裁告诉记者,叶某一直强调他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所见,但从他潜入公司偷拍的时间节点来看,他看到的内容不可能真实反映柒月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情况,但他却没有做进一步核实就将资料发送给丹尼。
这位副总裁表示,某境外视频网站上发布的视频和相关文章中有很多不实和捏造的地方。比如,视频中说上海某智能科技公司是柒月公司的股东,并且双方签署了虚假销售合同。事实上,上海某智能科技公司并非柒月公司的股东,双方签署的合同都是正常交易。再比如,视频中说柒月公司总部、生产线“都是空的”。事实上,柒月公司在广州的生产基地占地面积8000多平方米,并配备了生产设备,拥有产线员工72人。
“虽然导致柒月公司重大损失的直接原因是境外某做空机构发布的相关报告和视频,同时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报告中直接捏造柒月公司的文字内容是叶某所撰写,但不可否认的是,叶某在向丹尼提供这些资料时,对相关资料将导致柒月公司重大损失的结果是持放任心态的。”检察官认为,叶某的行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
完善证据链条
以损害商业信誉罪提起公诉
根据现有线索,黄埔区检察院将“损害商业信誉”作为案件的侦查方向。
但是,指证叶某的行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首先要确定柒月公司的实际损失,并且证明柒月公司遭受商业信誉损害与叶某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柒月公司因为做空机构的做空行为导致股价大跌,但公司股价本就可能存在波动,该如何确定柒月公司的实际损失情况呢?
记者了解到,为准确认定柒月公司的损失情况,检察官多次与柒月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在被做空后被迫应对的调查、审计和诉讼情况,同时对柒月公司应对调查、审计和诉讼而采取的措施和支出情况列明清单,要求其提供相关的书证物证,最终确认柒月公司为应对此次做空事件共支出1000余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2年12月28日,法院以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一年。此外,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还发现叶某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经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最终,法院决定两罪合并执行,对叶某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叶某虽被绳之以法,但检察官并未停下脚步。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柒月公司在安全管理上的漏洞,黄埔区检察院主动延伸服务,就柒月公司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多次与公司有关负责人沟通交流,并提出完善管理的意见。
根据黄埔区检察院提出的意见,目前,柒月公司已在园区内增设多处监控设备,强化园区安保措施,堵住了安全漏洞。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mtbb/202408/t20240819_66155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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