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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 省司法厅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

发布时间:2024-08-22 来源: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8月15日,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召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共商务实举措,共破实践难题,凝聚工作合力,更好发挥法律监督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服务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磊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律师协会会长符琼芬受邀出席会议。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


  

  

  

  张毅指出,此次工作交流会商会召开,标志着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工作交流会商机制正式建立,既是深化检司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海南检察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也是凝聚法治建设合力、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共促司法公正的积极实践。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法机关,肩负着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协同促进全面依法治省、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海南的重要职责使命。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检司交流会商的重要意义,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共同以高质效履职服务和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和海南自贸港建设。要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牢固树立和践行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围绕建立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联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深化对监狱执法活动和“减假暂”适用的法律监督、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执业行为监督等重点问题,持续深化协作配合,共同促进检察工作、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要保持常态、密切配合,积极探索建立务实高效协作沟通机制,积极搭建同堂培训交流平台,共同推动交流会商取得丰富实在成果,引领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在协调联动、相互支持、合作共赢中画好法治“同心圆”。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磊

  王磊指出,开展检司交流会商,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贯彻全面依法治省部署,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实践难题,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检司交流会商的重大意义,以本次交流会商为起点,会同检察机关健全联动机制,拓宽联动领域,提升联动质效,着力构建检司良性互动新格局。要深化重点领域合作,进一步提升立法质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规范刑罚执行工作,持续加强律师队伍教育引导,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共同促进法治海南建设。要巩固拓展交流会商成果,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主动担当,提升协作质效,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交流会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省律师协会会长符琼芬

  符琼芬介绍了海南省律师行业的基本情况、律师与检察官良性互动情况,并就进一步加强检律协作、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强化检律同堂培训、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

  

  省检察院、省司法厅会签《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监狱刑罚执行监督,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干警依法履职保护,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协作联动,检监数据共享,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检察机关与法律援助机构协同配合,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执业行为监督等方面事项,广泛交换意见、深入研讨交流,达成一系列共识。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利军,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臧爱存分别代表省检察院、省司法厅会签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

  

  邱利军主持会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顺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涛,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廷忠,省监狱局(戒毒局)有关领导,省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以及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监狱局(戒毒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www.hi.jcy.gov.cn/M101/view/864804/005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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