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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故事】姑侄间矛盾如水火 检察官精心做调解

发布时间:2024-08-22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3年秋,在黑龙江省富裕县某村,侄女李小丹(化名)私自卖掉了姑姑李大华(化名)的玉米并扣下钱款不还,李大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李小丹之所以私卖玉米,缘于对李大华与其父亲多年前以耕地收益折抵赡养老人费用的口头协议不满。此事系家庭矛盾纠纷,遂未予刑事立案。李小丹得知姑姑报警后反应激烈,李大华则扬言一定要把李小丹送进监狱,并频繁到多部门信访,要求依法严肃处理李小丹。就这样,姑侄间矛盾如水火。

  2024年5月,李大华向富裕县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要求监督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行为,接访检察官黄颖分别接待了李大华和李小丹。“我在乎的不是卖玉米的那几千块钱,而是这事做得不地道!”李大华认为其与哥哥赡养老人的协议,小辈无权干涉,更不应“霸占”自己的玉米款;李小丹虽意识到做法欠妥,但觉得毕竟是家事,对姑姑不顾亲情诉诸公安机关耿耿于怀。

  “感谢你们对检察机关的信任,要为你们用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点赞……”黄颖的一番话拉近了与姑侄俩的距离。经过劝解,姑侄俩脸上的戾气消散了,逐渐从凝重到缓和,并流露出悔意和愧疚。见此情景,黄颖趁热打铁,征求姑侄俩意见后,在当事人所在村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县妇联、公安局工作人员和司法局调解员及律师代表参加。听证员围绕矛盾焦点,从维护双方共同权益出发,从法理情多角度释法说理,姑侄俩终于迈过了心中的那道坎,相拥而泣并达成和解协议,真诚向检察官、听证员致谢。

  ◎办案检察官说

  “基层控申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往往是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案’,而案件再小也要重视、也要精办,防止‘小’矛盾激化成‘大’案件。要想做好基层群众工作,就要了解基层群众特点,村民有时‘认死理儿’,大都‘要个面儿’,因此化解矛盾纠纷时既要坚持依法调处原则,又不能生搬硬套法条,而要换位思考、如我在诉、融入真情,在‘理儿’上说清楚,在‘面儿’上讲明白,群众的心平了、气顺了,矛盾自然就化解了。”黑龙江省富裕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检察官黄颖说。

  

  

  


原文链接:https://www.hljjcy.gov.cn/hljsrmjcy/C105/1825410186924265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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