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丨强化诉源治理 提升虚假诉讼监督质效
近日,《辽宁日报》06版刊登“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强化诉源治理 提升虚假诉讼监督质效”一文,内容如下: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
强化诉源治理
提升虚假诉讼监督质效
杜 帅 孟菲菲
近年来,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理念,通过加强调查核实,强化诉源治理,持续提升虚假诉讼监督质效,以“小切口”做好“大文章”。聚焦金融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等虚假诉讼案件高发领域集中发力,自2023年以来,该院发现并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8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依托数字赋能,拓宽线索来源。按照省检察院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要求,朝阳县人民检察院以个案办理为“小切口”,创建“套路贷”虚假诉讼法律监督模型,对2018年以来本地区法院办理的涉“套路贷”刑事案件及所涉民事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提请市院抗诉5件,向其他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6件。依托该模型,对该领域高发问题全面排查,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件,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实效。
充分调查核实,实现精准监督。针对涉金融借款合同类虚假诉讼案件,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一方面对影响案件定性的焦点问题调查取证,另一方面对双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一步核实,同时通过委托鉴定,公开听证,邀请当事人、金融机构代理人、人民监督员等共同评议等形式,使检察权行使及案件办理全程接受社会公开监督。通过“充分调查核实+主动接受监督”新模式,使案件事实清楚,监督精准高效。
助推诉源治理,提升案件质效。金融机构贷款审批程序不规范、资金流转路径存疑,利用虚假证据材料申请支付令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也给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权威带来严峻挑战。检察机关通过个案办理,研判金融机构管理漏洞和漏洞产生的根源,向金融机构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金融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提升金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及法律知识素养,有力提升虚假诉讼监督惩防质效。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深刻把握“三个善于”的价值理念和实践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强化精准监督,着力化解矛盾,工作得到法院、当事人及社会认可,通过推动金融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myklj/202408/t20240819_66142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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