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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护未“小桔灯”点亮校园

发布时间:2024-08-22 来源: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基地引进高科技

  

  在“小桔灯”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青少年只需佩戴VR眼镜,即可360度全方位感受整个庭审现场,沉浸式体验和了解法庭构造和审判流程。这是宝丰县检察院结合未检工作特点,自主创作的《VR庭审现场》法治教育软件,利用VR技术展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审全过程。

  

  宝丰县检察院在“小桔灯”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普法宣传室引进VR技术,将其应用于青少年犯罪预防中,截至目前,已自主创作《VR庭审现场》《VR防校园欺凌》《VR防性侵》《VR监狱模式》等10余款法治教育软件。

  

  记者看到,《VR防校园欺凌》借助VR头盔、手柄等配件,对校园暴力情景剧的发展路径进行可视化选择,让青少年深度体验面对校园暴力时不同选择带来的后果。而在“小桔灯”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走廊,以漫画形式讲述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不良行为容易引起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年龄等法律知识,让青少年学习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在心理咨询室,设有心理测试自助管理系统以及沙盘游戏,青少年可以在心理咨询师的指导下开展心理测评,解决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心理困扰和问题。社区矫正观护中心则主要以树立积极阳光的心态为主题,让青少年在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积极开展矫治教育,让问题青少年顺利回归社会。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没有止境。我们采用‘寓教于乐、寓教于学、寓教于练、寓教于心’的设计理念,建成300余平方米的集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关工委办公室、社区矫正观护中心、普法宣传室、模拟法庭于一体的‘小桔灯’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以‘一盏小桔灯、照亮青少年成长路’为工作理念,综合运用高科技手段和互动体验形式,打造身临其境的环境氛围,让青少年在互动体验中认知、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宝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闻延菲介绍。

  

  为了使更多的青少年接受法治教育、远离犯罪,宝丰县检察院依托“小桔灯”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县一高、县一中教育集团、前营乡初中分别建设3个200余平方米的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基地,在27所中小学建设防校园欺凌和防性侵害“小桔灯”法治宣传长廊。宝丰县检察院与县教体局联合下发定期组织中小学校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的通知,目前,全县各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已成为常态化工作。

  

  宝丰县检察院专门成立“小桔灯”未检工作室,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进校园”“法律知识竞赛”“开学第一课”等线下常态化普法活动11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家长10万余人次,同时利用“空中课堂”“班班通”等开展“小桔灯普法”“守未同行”线上普法,制作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网络保护等内容的普法宣传视频10余部,推文50余条,阅读量近百万次。

  

  

  

  

  机制筑牢“防火墙”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是检察机关履行保护未成年人法治职责的重要方式。”宝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谷英格说,县检察院联合县教体局制定了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方案以及送法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包括检察长在内的31名检察官已担任全县辖区34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

  

  “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必须形成合力,从机制方面落实好全县各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配备,并明确职责。”闻延菲说,在县委支持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进一步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从全县选派110余名政法干警担任全县所有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了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针对法治副校长履职能力欠缺的问题,在县普法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宝丰县检察院联合县教体局、司法局开展法治副校长培训,紧紧围绕中小学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法律问题,以学什么、怎么学、如何用为主题,邀请专家、专业人士,通过实例教学、开展“岗位练兵”“课件评比”等活动,锻造“提笔能写、上台能讲、遇事能干”的真本领,切实提高法治副校长的履职能力。

  

  目前,法治副校长在宝丰县已实现履职“实职化”。法治副校长通过深度参与学校普法治理、协助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有效参与学校处理涉及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对校园矛盾纠纷化解、校园欺凌伤害处理、危机干预等问题进行实质性处置,筑牢青少年保护的“防火墙”,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切实有效的法治保护。

  

  与此同时,宝丰县充分发挥红色资源的优势,在中原解放军司令部旧址建立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基地,县检察院联合县关工委编撰红色教材,对青少年开展红色革命精神教育,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法治意识。

  

  

  

  

  监督拓宽“新路径”

  

  在闻延菲看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监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是自身职责之一。

  

  宝丰县检察院扎实推动“送法进校园”活动,深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在宝丰县普法宣传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宝丰县检察院促进法治教育工作实实在在开展,形成“检察+教育+家庭”的普法新常态,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切实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履行好新时代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宝丰县检察院积极打造“4+1”合力观护帮教模式,即由检察机关牵头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在校学生,确定由一名检察官、一名亲属、一名老师、一名同学共同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延伸到家庭、学校、社会,并借助社会力量,在一所学校和一家企业建立“小桔灯”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近3年来,对11名未成年在校学生实施“4+1”帮教后,8人重返校园学习,其中两人考上大学。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yw/wcnrjc/202405/t20240531_64911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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