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坚持“三个聚焦、三个强化” 持续提升抓支部建设成效
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抓实党支部工作作为机关党建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工作的基本标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为工作载体,持续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从安排部署、制定方案、组织推动、评估验收、评定命名各环节始终坚持“三个聚焦、三个强化”,推动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聚焦一个“魂”字,强化政治功能。自治区直属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功能是基层党组织的“魂”,必须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当好“三个表率”。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将提升政治功能摆在支部创建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政治机关建设作为抓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坚持项目化管理、责任化落实,细化工作举措,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推动党支部履行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以“三学”、“三讲”、“三做”为载体,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面向各族群众广泛开展宣讲活动5.3万场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向党支部延伸,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年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随机列席旁听,要求党支部认真落实及时跟进学的要求,完善研究部署、定期调度、跟踪督办闭环机制,引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
聚焦一个“实”字,强化组织功能。党支部是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突出创建主体。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要求支部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认真研究创建工作,对照“五个基本标准”和各自类型“特色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查短板补不足,结合支部实际制定创建举措。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开展“弘扬蒙古马精神,争当四好党员”活动,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创建工作的内生动力。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委责任,制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推动各单位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主动发现解决问题,把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党支部建设列为机关党建年度考核以及述职评议重要内容,作为“两优一先”表彰重要依据,推动党支部工作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落实工作保障。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编印《党支部工作手册》、《自治区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引》、《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等,制发党支部工作视频教材,为支部创建提供工作参考。坚持分类指导,推行片组联络机制,根据单位性质特点划分六个片区,深入基层对支部创建工作进行调研,帮助发现问题,强化日常指导。健全“工委示范、单位主办、全员覆盖”的培训工作机制,强化党务实务培训,开展模拟演练,提升实际操作能力,消除本领恐慌,近五年累计举办各类培训107期,培训党员干部1.4万余人。根据区直机关实际情况修改完善《评定参考标准》,指导各单位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区直机关50%以上党支部达到堡垒支部标准,452个党支部评定为2023年度区直机关坚强堡垒支部,17个党支部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命名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
聚焦一个“融”字,强化服务中心。创建工作开展的好不好,抓好重大任务落实是试金石。始终坚持围绕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目标,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就主动跟进到哪里,党组织的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走好“第一方阵”。用好亮晒比载体。动员组织区直机关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立足职能职责,通过采取墙上晒、线上晒、会议晒、登台晒,设立党员先锋岗、突击队、责任区等方式开展亮晒比活动,攻坚克难、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将支部建设成效体现为促进发展成效。深入开展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29.4万人次党员干部参与包联小区、居住地小区志愿服务工作。发挥联建共建优势。组织协调职能相近、业务相同的区直机关有关单位党支部以及盟市相关党支部进行结对共建,探索推动行业区域党建联建,打通合作壁垒,构建机关党建新格局,提升业务工作水平。推动支部品牌建设。结合“星级化”创建持续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将打造支部品牌作为特色星评定的必要条件,开展机关党建特色创新案例评选,累计评选优秀案例268个。建设支部工作“示范点”,总结推广支部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形成良好的示范导向作用和辐射带动效应,充分调动和激发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推进改革、攻坚克难、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服务办好两件大事、实现“创新路、进中游”目标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王伟 校对:孙慧南]
原文链接:http://www.nmgdj.gov.cn/fccommon/Home/detail?site_id=75&detail_type=1&cid=1571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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